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对******年产1200 吨颜料紫 23 及 1000 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2016 年9 月,******年产1200 吨颜料紫23 及1000 吨颜料紫23 中间体等8 个产品项目开工建设;****于2016 年12 月20 ****环保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属于未批先建,企业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并缴纳罚款,2017 年12 月20 日,******年产1200 吨颜料紫23 及1000 吨颜料紫23 中间体等8 个产品项目(一期工程)竣工;2018 年4 月,因媒体曝光了**、****园区非法排污等环境问题,**省环保厅随后****工园区全面停产整顿;经过近一年整顿后,紧接着2019 年3 月21 日,靠近**的**市****公司发生“3﹒21”爆炸事故,随后**“两灌”化工园。区再度进入全面停产整顿。2023 年10 月16 日接**市化工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于2024 年3 月16 日对**年产1200 吨颜料紫23 及1000 吨颜料紫23中间体等8 个产品项目(一期工程)进行调试。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具体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5年1月25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联系电话:0518-****3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