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挤出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整体工程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挤出机(设备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挤出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2.2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640(万元)
2.3 招标范围、内容:承担本项目挤出机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及售后服务。
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本工程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采购设备的:
□ 制造商
√ 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证书或ISO三体系认证证书、近 5 年单项项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挤出机设备供货、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及售后服务(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 / 资质,近 5 年单项项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挤出机设备供货、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及售后服务(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授权书;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财务要求:近3****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投标人中****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采集相关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约定。标书代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4 其他要求: 无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03日至2025年03月07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市**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801室(详细地址)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4日09时30分,地点为**市**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819(详细地址)。标书代写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7.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 。
8.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经济开发区****兴滨路7号(原**产业园),现更名为中意**生态园兴滨路7号 |
地 址:**市**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819室 |
| 联 系 人:王琼霜 |
联 系 人:田尚鹏 |
| 电 话:158****8508 |
电 话:150****5560 |
| 电子邮件: wangqiongshuang@bciri.****.cn |
电子邮件: ****@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