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年产600吨交通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天行审环建示[2025]19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审批局拟对****年产600吨交通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年产600吨交通设施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省**市**县洪畴镇吉湖村湖塘94-2号
三、建设单位:****
四、环评单位:**碧****公司
五、项目概况:年产600吨交通设施。总投资20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喷塑粉尘G2(DA001) |
颗粒物 |
喷塑台配备侧吸罩局部抽风设备,喷塑台共3台;抽风设备风量分别为4000m3/h、4000m3/h、2000m3/h,合计10000m3/h;收集效率为80%;喷塑粉尘经自带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处理效率95%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 喷塑固化废气G3、天然气燃烧废气G4(DA002)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气浓度 |
烘道负压换风,换风次数为8次/h,风量为500m3/h,收集效率为90%; 喷塑固化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关于印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 |
|
| 厂区内 |
非甲烷总烃 |
/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
| 厂界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气浓度 |
/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地表水环境 |
废水总排口 DW001 |
CODCr、氨氮 |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处理厂处理。 |
纳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其中NH3-N、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污水厂排放标准:《****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 声环境 |
生产车间 |
噪声 |
①本环评建议生产车间运行时要尽量关闭门、窗;对风机采取减振、隔震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震措施; ②建设单位应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由于设备故障引起的较大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电磁辐射 |
/ |
/ |
/ |
/ |
| 固体废物 |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一般废包装材料、废金属、焊渣、废滤筒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防风吹、雨淋和日晒,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并统一集中处理,防止虫、蝇滋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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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审批局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163.com 电话:****1792 传真:****1792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5年2月24日—2025年2月28日
信息发布单位:****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5年2月21日
拟对****年产600吨交通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天行审环建示[2025]19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审批局拟对****年产600吨交通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年产600吨交通设施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省**市**县洪畴镇吉湖村湖塘94-2号
三、建设单位:****
四、环评单位:**碧****公司
五、项目概况:年产600吨交通设施。总投资20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喷塑粉尘G2(DA001) |
颗粒物 |
喷塑台配备侧吸罩局部抽风设备,喷塑台共3台;抽风设备风量分别为4000m3/h、4000m3/h、2000m3/h,合计10000m3/h;收集效率为80%;喷塑粉尘经自带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处理效率95%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 喷塑固化废气G3、天然气燃烧废气G4(DA002)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气浓度 |
烘道负压换风,换风次数为8次/h,风量为500m3/h,收集效率为90%; 喷塑固化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关于印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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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区内 |
非甲烷总烃 |
/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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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界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气浓度 |
/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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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表水环境 |
废水总排口 DW001 |
CODCr、氨氮 |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处理厂处理。 |
纳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其中NH3-N、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污水厂排放标准:《****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 声环境 |
生产车间 |
噪声 |
①本环评建议生产车间运行时要尽量关闭门、窗;对风机采取减振、隔震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震措施; ②建设单位应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由于设备故障引起的较大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电磁辐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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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体废物 |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一般废包装材料、废金属、焊渣、废滤筒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防风吹、雨淋和日晒,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并统一集中处理,防止虫、蝇滋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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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审批局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163.com 电话:****1792 传真:****1792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5年2月24日—2025年2月28日
信息发布单位:****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