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7号)和《关于研究**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公开采购及实施方案相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杭农纪要〔2024〕98号)、《**** ****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农〔2024〕160号)精神,我县实施的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项目,总培训经费78万元,于2024年12月开工培训,2025年1月完成培训,现已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经****公司自验合格并提出申请,****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2月20日至2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监督电话:0597-****188、 12388****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