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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福城街道长湖头村城市更新项目(二期)(以下简称“项目”)位于福城街道观澜大道与碧澜路交汇处。该项目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于2015年7月9日经******管理局2015年第1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更新单元用地面积21756.2平方米,拆除范围用地面积21756.2平方米。
现****向我办申请项目实施主体确认,根据其提交的资料,就项目拆除范围内全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物等,****已与权利人通过签订补偿协议理清经济关系。
根据《**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市城市更新办法》《**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拟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现就****提供的项目土地、建(构)筑物权利人、测绘结果及搬迁补偿情况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2025年3月12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提出书面意见。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我办将确认****为项目实施主体。
一、现场公示地点
(一)****一楼大厅
(二)项目现场地址:**市****公司公告栏
(三)项目现场地址:**区福城街道观澜大道与碧澜路交汇处项目大门入口处
二、平面媒体公示
**特区报
三、网上公示网址
https://www.****.cn/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5年3月3日起至2025年3月11日止。
五、联系人
****
电话:199****8383
地址:****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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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