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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斯北侧地块厂房建设项目(**区CC05-01-08b地块)(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奥克斯北侧地块厂房建设项目(**区CC05-01-08b地块)(施工)已由宁****改革局以**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批准文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6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400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62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7万平方米。建设地点: **省**市**区 。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工程造价:具体以补充文件形式提供。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 450日历天。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2.4****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奥克斯北侧地块厂房建设项目(**区CC05-01-08b地块)(施工)
(一)投标人:
3.1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标书代写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2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慈城镇私营工业城新横二路8号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4-****706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慈城镇半浦村渡头街56号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574-****8575 电子邮件:****@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