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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经我中心于2月28日召开“三重一大”会议,会议确定2025年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货物类项目(50万元以下)采购单位事项,现将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1天(即2025年3月3日),如有异议,****中心或监督部门进行反馈。
实施单位:****
联系电话:0771-****558 邮箱:****@163.com
地址:**县**镇天桃路76号
监督部门:****县委办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771-****016
附件:**县2025年提前批财政衔接资金公共基础照明项目采购单位公示表
****
2025年3月3日
附件:
**县2025年提前批财政衔接资金公共基础照明项目采购单位公示表
| 序号 | 主管单位 | 项目名称 | 施工单位 | 备注 |
| 1 | **** | **县福新镇救汉村布旺屯等公共基础照明项目 | **** | |
| 2 | **** | **县福新镇**村巴亮屯等公共基础照明项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