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字第****062025XS****582号
****关于花果山景区**桥- 玉女峰索道改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
****风景区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办理花果山景区**桥-玉女峰索道改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已收悉。经审查,现提出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旅游服务设施项目,拟对现有索道工程实施改扩建,总用地面积约0.2813公顷,架空线路全长约1284米。沿线自然**主管部门应在后续规划用地许可阶段,依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等材料依法确定项目具体位置。 二、该项目拟选址位于**市**区云**风景名胜区花果山景区内,依据沿线自然**主管部门初审意见,该项目符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云**风景名胜区花果山景区详细规划》,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无需办理用地预审手续。 三、该项目不涉及各级湿地;涉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云**风景名胜区花果山景区”0.2813公顷,2024年10月12****林业局出具《关于花果山景区**桥-玉女峰索道改建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林许(保)字〔2024〕10号)。 四、依据相关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及**市自然**主管部门的选址初审意见等,该项目不影响规划实施。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市自然**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后续规划管理、沿线用地控制管理,以及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工作。 五、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做好与沿线城镇用地、村庄布点、交通设施等的协调,严格执行防护安全距离等相关标准,确保项目与周边建筑物、构筑物、供水管道、高压线等设施的安全距离,并按要求做好文物古迹、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和噪音防护等工作。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投资体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原国土**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自然**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花果山景区**桥-玉女峰索道改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有效期三年)。 本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批准后,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 2025年2月28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