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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开发区(工业区)三期供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开发区(工业区)三期供水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与米泉市交界处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3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戴工
联系电话:136****760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