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崇福镇2024-28地块位于**市****,地块**农用地,南至语溪花苑,西至常春街,北至农用地,地块中心坐标为120.414327°E ,30.536509°N,调查面积为3416.16平方米。本地块历史一直为农用地,根据“关于**市崇福镇2024-28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说明”,本地块****基地(0703)。
根据《**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六条,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生态环境厅 ******厅 ****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变更为敏感用地的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基地(0703),变更为敏感用地,属于甲类地块,按要求开展调查工作,并执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均为农用地,地块东侧和北侧存在较多企业,东侧******公司距离本地块约40米,与本地块距离较近,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进入第二阶段调查。
为了做好地块污染防治工作,实现项目用地安全、环保可持续的发展,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开展了该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2024年12月,我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通过分析、确定地块范围及潜在污染因子,现场采样、检测分析,编制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
中科检测技术****公司2024年12月25日完成了土壤现场采样,2024年12月30日和2025年1月2日进行了现场洗井,2025年1月2日完成了地下水的采样。**市崇福镇2024-28地块内共布设3个土样监测点,3个地下水监测点,另外在地块北侧布设一个对照点,该区域为待开发的空地。本次共采集和初筛土壤样品36个,送检土壤样品16个,地下水样品4个。另外采集2个土壤现场平行样,1个地下水平行。每批次均设有运输空白、全程序空白和设备空白。
经检测分析,地块内所有点位土壤污染物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锌、总铬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敏感用地限值。
经检测分析,地块内地下水检测指标: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硫酸盐和锰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限值,其余指标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限值。铬、无评价限值,与对照点相比,数据无异常。
鉴于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和硫酸盐属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不属于毒理学指标,对环境影响较小。锰属于有毒有害指标,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进行评估后,风险可接受。本地块位于**市崇福镇,崇新线西侧,场地地貌单元属于浙北**区,为冲积、湖积**地貌,区域地下水锰本底值较高。
综上所述,**市崇福镇2024-28地块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质量标准,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基地(0703)开发利用。
地块基本信息表
| 序号 | 内容 | 地块信息 | 备注 |
| 1 | 地块名称 | **市崇福镇2024-28地块 | / |
| 2 | 地块面积 | 3416.16平方米 | / |
| 3 | 地址 | **市**** | / |
| 4 | 四至范围 | **农用地,南至语溪花苑,西至常春街,北至农用地 | / |
| 5 | 中心坐标 | 120.414327°E ,30.536509°N | / |
| 6 | 土地使用权收回(拟收回)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 | / |
| 7 | 土地利用现状 | 待开发的空地 | / |
| 8 | 现状用地类型 | 农用地 | / |
| 9 | 规划用地性质 | ****基地(0703) | / |
| 10 | 收回前所有权人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