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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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东LNG接收站2025年UPS、EPS、DC电源维保服务项目单一来源信息公示
非招项目名称 :
粤东LNG接收站2025年UPS、EPS、DC电源维保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原因 :
(1)因需要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等**条件限制,只能从唯一响应人处采购的;
项目概况 :
根据 2025年接收站UPS、EPS、DC电源维保需求,技术维修部计划开展粤东LNG 接收站UPS、EPS、DC电源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采办工作,该项费用拟从2025年预算“维护及修理费-电力设施维修-电力站内设备设施维修费”中列支。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应包含:1.项目说明2.服务内容3.服务地点4服务期限5.服务队伍要求6.服务软件条件7.硬件设施配备8.服务方式9.服务质量10.各项内容的具体要求11.计量与支付12.验收与成果交付13.其它要求等内容
采购范围说明 :
(一)一年一次专业检测维护服务 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EPS、UPS、DC电源系统设备的全面清扫、维护、保养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参数的优化与调整,包括整流器、逆变器的平衡度调整等; □设备主机检查,参数记录分析、设备运行状态查看、关键器件状态测试; □功率元器件的检查,特别是电容和风扇的检查与更换; □设备内部清洁及系统切换; □检修完成后,进行功能测试,投用; □提供所有需要的人力、检测仪器、工具和调试软件等; □对各项检测结果编制维修保养报告提交给招标人。 (二)应急维修服务要求 设备故障应急检测服务:承包商应提供UPS、DC、EPS电源等设备故障时的应急检测服务工作。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8小时内赶到粤东LNG现场,对故障设备进行检测,分析判断故障原因。 (备注:应急人工日预估4天,此部分涉及的人工费按照人工日费率据实发生结算。) 1)承包商工程师前往甲方现场前,应充分了解设备故障情况,对故障原因作出初步判断,并提供基本的解决方案。 2)承包商故障处理服务过程中所需的工器具应自备,如不便长途携带,可事先与甲方进行沟通,承包商不得以工器具不齐全为理由拖延工期。 3)承包商入场对设备维修后,如因其个人能力不足,导致超过预计服务天数仍无法修复设备,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工程师的服务费用,承包商应及时派遣设备原厂家工程师前来进行设备维修,直至设备完全修复为止。 4)承包商入场对设备维修时,更换零部件或耗材,需征得甲方同意,并做好更换记录。 5)承包商入场对设备维修时,如需更换的零部件甲方无备件库存,承包商先行垫付资金采购备件,待设备维修完成后,双方可通过合同变更另行确认价格并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6)承包商入场对设备维修时,维修步骤需与甲方确认,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如承包商未经甲方许可,擅自维修造成了损失,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工程师的维修费用,并要求承包商更换其他工程师前来服务,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商承担。 7)承包商入场对设备维修后,如因工作失误,导致甲方产生了不必要的零部件损耗,承包商应无条件赔偿甲方的零部件损耗。 8)承包商入场对设备维修后,如因工作失误,引发设备出现了其他故障,承包商应免费对额外引发的故障进行维修。 故障维修服务完成后,承包商应出具服务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事项、完成情况、遗留问题、后续措施。服务报告应由承包商和甲方双方负责人共同签字。
| 1 | 粤东LNG接收站2025年UPS、EPS、DC电源维保服务项 | (一)一年一次专业检测维护服务 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EPS、UPS、DC电源系统设备的全面清扫、维护、保养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参数的优化与调整,包括整流器、逆变器的平衡度调整等; □设备主机检查,参数记录分析、设备运行状态查看、关键器件状态测试; □功率元器件的检查,特别是电容和风扇的检查与更换; □设备内部清洁及系统切换; □检修完成后,进行功能测试,投用; □提供所有需要的人力、检测仪器、工具和调试软件等; 对各项检测结果编制维修保养报告提交给招标人。 (二)应急维修服务要求 设备故障应急检测服务:承包商应提供UPS、DC、EPS电源等设备故障时的应急检测服务工作。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8小时内赶到粤东LNG现场,对故障设备进行检测,分析判断故障原因。 (备注:应急人工日预估4天,此部分涉及的人工费按照人工日费率据实发生结算。) 1)承包商工程师前往甲方现场前,应充分了解设备故障情况,对故障原因作出初步判断,并提供基本的解决方案。 2)承包商故障处理服务过程中所需的工器具应自备,如不便长途携带,可事先与甲方进行沟通,承包商不得以工器具不齐全为理由拖延工期。 3)承包商入场对设备维修后,如因其个人能力不足,导致超过预计服务天数仍无法修复设备,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工程师的服务费用,承包商应及时派遣设备原厂家工程师前来进行设备维修,直至设备完全修复为止。 4)承包商入场对设备维修时,更换零部件或耗材,需征得甲方同意,并做好更换记录。 5)承包商入场对设备维修时,如需更换的零部件甲方无备件库存,承包商先行垫付资金采购备件,待设备维修完成后,双方可通过合同变更另行确认价格并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6)承包商入场对设备维修时,维修步骤需与甲方确认,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如承包商未经甲方许可,擅自维修造成了损失,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工程师的维修费用,并要求承包商更换其他工程师前来服务,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商承担。 7)承包商入场对设备维修后,如因工作失误,导致甲方产生了不必要的零部件损耗,承包商应无条件赔偿甲方的零部件损耗。 8)承包商入场对设备维修后,如因工作失误,引发设备出现了其他故障,承包商应免费对额外引发的故障进行维修。 9)故障维修服务完成后,承包商应出具服务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事项、完成情况、遗留问题、后续措施。服务报告应由承包商和甲方双方负责人共同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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