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疗设备计量检测(一标段)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03日 14:52 |
| 预算金额 | ¥5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康国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1-****4911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区茶城大道1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9-****53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中心B座15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1-****4911 | ||
| 附件: | |||
| 附件1 |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pdf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计量检测(一标段)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医疗设备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服务机构(3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54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保障医疗设备正常运行,满足患者救治要求,必须由计****医院医疗设备开展计量检测、校准。本次项目一标段依据《中华人民**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检测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1、县级以上法定计量机构;2、具备开展本项目设备计量授权检定范围,具备所有检查项目相关技术能力及计量标准员;3、符合经济合理、就地就近原则。********监督局依法设置的法定检定机构,也是本地区唯一一家授权检定单位,具备满足开展本项目采购的条件和能力;担负****检测范围内的医疗设备的检测工作。医疗设备检定/校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程和规范,检定/校准结果及所出具的证书、报告具有法律效力。故本项目一标段符合《****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7项:“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名称:****
地址:**市**区**街道**路28号
2024-11-23至2024-11-29
其他:无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省**市**区茶城大道13号
联系电话:0879-****536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省**市**区茶城大道67号
联系电话:0879-****930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省**市**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中心B座15楼)
联系电话:0871-****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