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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向****提出保证金监管解除申请。因该公司在本地区项目已全部竣工,无在建项目,****公司的“**市正宏房屋建筑****公司农牧民工工资专户”和工资保证金予以解除监管。
根据《******建设厅、**自治****保障厅、****管理委员****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公司****住建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3日至3月17日,共15天。
如******公司在本地区施工过程中存在拖欠工资情况,请尚未领到工资的建筑工人在公示期内举报或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0475-****560
如公示期内未收到欠薪举报电话或投诉,我单位将在公示期****公司的工资专用账户和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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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