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屏南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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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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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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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化学肥料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03日 15:5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3月03日至2025年03月0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24.8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郑
项目联系电话 0593-****789、158****0306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开鑫;151****7018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经济开发区**花苑1栋2梯3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郑;0593-****789、158****0306
附件:
附件1 附件1-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2024年**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开发区**花苑1栋2梯3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7日 10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4.8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8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2024年**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1

248500.00

农、林、牧、渔业

合同履行期限:于2025年4月30日之前完成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⑤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生产企业的化肥生产许可证(或肥料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证明材料予以佐证,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3日 至 2025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开发区**花苑1栋2梯304室)

方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1)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2)异地供应商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要求,电汇或转****公司账户(如有),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公司(邮箱****@qq.com),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标书代写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7日 10点30分(**时间)

地点:********开发区**花苑1栋2梯3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07日 10点30分(**时间)

地点:********开发区**花苑1栋2梯3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鼓励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询价通知书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的,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供应商若不按附件内容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收款账户

开 户 名:****

开 户 行:****分行

账 号:137********025665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

联系方式:张开鑫;151****7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经济开发区**花苑1栋2梯304室

联系方式:小郑;0593-****789、158****0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电 话: 0593-****789、15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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