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区群众文化品牌系列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03日 16:3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2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3月0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钟正东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5504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人和路海科大厦73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8-****657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武科东四路11号慧谷2栋1单元4楼401-A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5504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区群众文化品牌系列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服务团队 1.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具备艺术指导能力(包括艺术类,舞蹈类,语言类,作曲类)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备高级职称的得2分;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20分。 注:(1)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2)提供人员安排表、身份证及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电子签章;(3)以上人员相关证书若有虚假资料,可终止采购合同。”现更正为:“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服务团队 1.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具备艺术指导能力(包括艺术类,舞蹈类,语言类,作曲类)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备副高级职称的得2分;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20分。 注:(1)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2)提供人员安排表、身份证及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电子签章;(3)以上人员相关证书若有虚假资料,可终止采购合同。”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03日
1、采购品目:C****0700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2、采购预算:853,300.00元;
3、计划备案编号:510********200008314;
4、监督单位:****财政局,联系电话:028-****7142;
5、付款方式:
5.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5.2完成2场主题活动及4场配套活动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5.3在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如约履行各项义务、完成各项善后工作,无任何对本次活动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遗留问题后,采购人按程序,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名称:****
地址:**市**区人和路海科大厦733号
联系方式:028-****6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武科东四路11号慧谷2栋1单元4楼401-A
联系方式:028-****550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钟正东
电话:028-****5504
****
2025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