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停车棚建设项目
成交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电动车停车棚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花园小区3#楼406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捌万肆仟元整(小写:184000.00元)评审得分:76.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电动车停车棚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电动车停车棚建设项目;****电动车停车棚建设项目,因应急楼投入使用,患者及家属电瓶车没有统一停放地点,拟在应急楼南建设车棚,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 35日历天 项目经理:贺彩龙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08267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继成、杨步升、朱振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3200.00元,评审费据实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4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胜利路和园小区17栋3303室,联系电话:193****113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
地 址:**省**市****街道汴河大道32号联系方式:丁老师 138****63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 ****
地 址: **市**区胜利路和园小区17栋3303室
联系方式:华工 193****113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华工
电 话:193****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