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州经济开发区经十五路西侧地块临时停车场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03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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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经济开发区经十****停车场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278万元;建设规模:停车场占地面积约9000平方米,根据规范要求设置停车位,区分大型车停车位及小型车停车位,并配套建设照明、监控系统;建设地点:****开发区鄞城大道与规划经十六路交叉口东北角。

2.2招标范围:****开发区经十****停车场工程(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深化)、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现场指导配合等服务。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停车场及出入口道路**,现状管线保护,完善照明、交安、监控等附属设施。

2.3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30日历天,勘察满足设计进度,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

2.5设计概算:工程费用限额设计暂定为242万元,具体以施工招标控制价为准。

2.6招标控制价:107960元

2.7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上述①和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市政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岩土专业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http://sun.****.com:8060/xe/login)”注册成功后,然后登录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4.2投标人必须于2025年3月9日16时00分(**时间)前在**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http://sun.****.com:8060/xe/login)中下载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或逾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标书代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4.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按系统要求支付150元系统使用费,支付后不退。

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元整。

5.2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虚拟子****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5.3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中的“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保证金”后,选择“线下支付”,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后,请各投标人在**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16时00分(**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http://www.****.com/#/projects/?id=6)上发布。

7.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3月11日9时30分(**时间)之前递交到**市**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区蕙江路567号,****医院对面,****中心5楼5039房间一)开标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标书代写

8.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定于2025年3月11日9时30分(**时间)在**市**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区蕙江路567号,****医院对面,****中心5楼5039房间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投标人代表须严格遵守开标纪律。标书代写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区姜山镇北大路120号

联系人:童工、夏工

联系电话:****3399、136****7289

招标代理人:****

地址:**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国贸18楼

联系人:王佳、范少亮、林虎、朱雪洋、王赫男、李薇、范琦

电话:0574-****6712,135****5430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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