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国家气象观测站搬迁建设项目

审批
广东-阳江-阳春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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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国家气象观测站搬迁建设项目
项目类型
城市建设类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监测单位
/
地理位置
**省-**市-**市
说 明

根据《**首水士保持条例》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于2025年2月27日在**市市主持召开**国家气象观测站搬迁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山顶平整50×50米场地;**25×25米观测场;**业务用房120平方米,其中设备储存室60平方米,观测业务平台;绿化、种植草皮约3500平方米;**围墙、围栏约3500米;**供水、供配电、大门、排污、消防设施、防雷设施、安防监控系统等配套设施;水泥混凝土路面7500平方米,路面厚度25厘米。本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土建投资为634.08万元。建设资金为“气象基础设施建设与维修”中央资金400万元,其余400万元由****统筹解决。项目建设期为22个月,日期为2021年3月~2022年12月。主体工程已于2021年03月初开工,已于2022年12月底完工。原水土保持方案批复中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3184.65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5426.27㎡,临时占地面积为7758.38㎡;验收阶段实际总占地面积为15132.85㎡,其中永久占地5426.27㎡,临时占地面积为9706.58㎡。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工程实施过程中,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的控制和减少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国家气象观测站搬迁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验收组建议,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应继续做好后续管护要求,加强对项目区雨季的检查,对裸露地表适时进行植被恢复,防止水土流失,加强排水沟及沉沙池的维护和清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项目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市春城松竹路

联系人:陈候

联系电话:183****2547

附 件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