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监管中心(看守所、
行政拘留所、****中队)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局:
贵单位报来《关于申请调整的请示》(三公请〔2024〕17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局于2020年12月21日以《关****监管中心(看守所、行政拘留所、****中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三发改字〔2020〕199号)同****监管中心(看守所、行政拘留所、****中队)可行性研究报告。现结合项目建设实际,同意调****监管中心(看守所、行政拘留所、****中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项目名称、建设地址、资金来源不变),同时取消三发改字〔2020〕199号文的批复。
一、项目代码:****。
二、项目名称:****监管中心(看守所、行政拘留所、****中队)。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原批复为:项目占地面积39988.2平方米(约59.98亩),建筑面积约20297.6平方米,其中看守所9130.7平方米(其中监区4368.7平方米;讯问楼1792.8平方米;备勤、食堂共用2951.2平方米;看守所门卫室18平方米);****戒毒所共9242.1平方米(其中拘留和戒毒场所7694.5平方米;业务综合楼1547.6平方米);武警中队1924.8平方米(其中武警综合楼1693.8平方米;练功房222平方米;武警门卫室9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建设设备、围墙、挡土墙、场地硬化、大门、排水排污、道路工程、场地平整工程、供水供电工程及绿化工程等附属设施。
现调整为:项目占地面积39988.2平方米(约59.98亩),建筑面积约20625.70平方米,其中看守所9000.80平方米(其中监区面积6237.08平方米;询问楼总建筑面积2725.52平方米;岗亭建筑面积38.2平方米);****戒毒所共9397.18****拘留所为一层,建筑面积1588.66平方米;戒毒场所为二至五层,建筑面积4333.6平方米;综合业务楼建筑面积3474.92平方米);武警中队2188.36平方米(其中武警综合楼1894.87平方米;练功房284.49平方米;武警门卫9平方米)。****看守所、****中队,****戒毒所。
四、****监管中心(看守所、行政拘留所、****中队)项目建设地址。同****监管中心(看守所、行政拘留所、****中队)选址于**县黄牌村。
五、****监管中心(看守所、行政拘留所、****中队)项目技术标准选择。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工程技术标准,并在下阶段工作中作进一步的比选优化。
六、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工程节能。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工程节能措施。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原批复为:项目总投资12611.7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0465.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11.96万元,预备费934.2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现调整为:项目总投资12688.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0515.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32.96万元,预备费939.9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一期计划投资10688.81万元,二期计划投资2000万元。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与投资规模。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经评估后,报我局审批。
附件:****监管中心(看守所、行政拘留所、****中队****政府采购)核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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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7日
附件
****监管中心(看守所、行政拘留所、****中队****政府采购)核准意见表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52.58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286.49 | ||||
| ** 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10515.94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181.21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委员会令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规定,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2688.81万元,**工程、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招标范围,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勘察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不在招标范围,不采用招标方式。 **** 2024年9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