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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 :**省**市**区霞曼街70号房产出租,五年租赁重发公告第1次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省**市**区霞曼街70号房产出租,五年租赁 |
| 资产类别 |
租赁类 |
| 转让方名称 |
**** |
| 挂牌价格 |
9.0万元 |
| 挂牌期间 |
5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2025-03-03 00:00:00到2025-03-10 16:00:00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方式 |
网上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乙方在取得承租资格后,如利用标的房屋进行经营须自行办理符合其经营行为的相关证照。标的房屋是否可以用作生产经营,需乙方自行与相关主管部门确认。 2、出租标的为老旧小区,排水管道存在缺陷,需定期清掏下水管道与污水池,清掏维护费由乙方承担。 3、承租期内乙方有义务配合出租方随时对该标的进行安全检查等工作。 4、出租标的禁止使用煤气罐、大功率电器,严禁从事危化品销售存储,不允许从事有噪音、粉尘、异味等影响环境的项目。如出租方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此类情况发生即刻终止合同,剩余房租不予退还,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标的出兑、转租、转借他人及调换使用,不得改变租赁用途。如甲方在对该标的检查过程中发现有此类情况发生即刻终止合同,剩余房租不予退还,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由于历史原因,出租标的未办理房产证和不动产权证,乙方报名前须知晓此情况。如因此产生任何瑕疵与甲方和交易机构无关,乙方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
| 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