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污染源监测中心新津监测站公正性、诚实性声明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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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站公正性、诚实性声明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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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测站是****的派出机构,****环境局****事业单位。 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2023年第21号)第八条(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以公开方式对其遵守法定要求、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严守诚实信用等情况进行自我承诺的规定与要求,我站现自我承诺如下:

一、我站及全体员工 遵守《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计量法》、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开展检验检测活动,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正确使用资质证书和标志。

二 、本单位及全体员工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监测活动,在资质能力范围内开展各项监测业务,保证对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结果判断的独立性,所有监测结果不受任何内部或外部的关系、部门、人员和经济利益的影响干预,保证监测行为的公正性。严格按照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独立、客观、真实地从事监测活动,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措施,确保监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准确、可靠和可追溯。

三 、 本单位积极****服务社会的主体责任,规范经营、保护环境、维护人权和社会安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四、信守协议,对在监测活动中或从其它渠道获得的有关客户样品、技术、信息和检测结果负有保密责任,保护客户的知识产权,严禁利用客户的技术及信息从事牟利活动 。

五、本单位 监 测人员不从事或参与有碍 监 测公正性的任何兼职和技术**活动,不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不参与任何有损与检验检测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

六、 本机构及全体工作人员如有违法、失职、徇私舞弊行为,****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若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承诺,我单位予以公开, 诚恳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和投诉,本单位投诉电话:( 028)- ****2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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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关键词: ** 监测 **市 污染

**** ** 监测站是****的派出机构,****环境局****事业单位。 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2023年第21号)第八条(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以公开方式对其遵守法定要求、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严守诚实信用等情况进行自我承诺的规定与要求,我站现自我承诺如下:

一、我站及全体员工 遵守《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计量法》、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开展检验检测活动,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正确使用资质证书和标志。

二 、本单位及全体员工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监测活动,在资质能力范围内开展各项监测业务,保证对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结果判断的独立性,所有监测结果不受任何内部或外部的关系、部门、人员和经济利益的影响干预,保证监测行为的公正性。严格按照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独立、客观、真实地从事监测活动,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措施,确保监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准确、可靠和可追溯。

三 、 本单位积极****服务社会的主体责任,规范经营、保护环境、维护人权和社会安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四、信守协议,对在监测活动中或从其它渠道获得的有关客户样品、技术、信息和检测结果负有保密责任,保护客户的知识产权,严禁利用客户的技术及信息从事牟利活动 。

五、本单位 监 测人员不从事或参与有碍 监 测公正性的任何兼职和技术**活动,不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不参与任何有损与检验检测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

六、 本机构及全体工作人员如有违法、失职、徇私舞弊行为,****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若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承诺,我单位予以公开, 诚恳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和投诉,本单位投诉电话:( 028)- ****2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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