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八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委员会委托****开展****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地址:调查地块位于**县航埠镇航埠村下塘组,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241107°,北纬27.819476°,该地块占地面积为835.45m2(约为1.25亩)。
3、基本情况:调查地块**下塘组居民楼,南至下塘组居民楼,西至水塘,北至下塘组居民楼。根据**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调查地块土地利用类型为旱地,在2024年10月14日现场踏勘期间,调查地块现状为****活动中心。******局的土地规划材料文件,****地块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文化活动设施用地(A22),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控制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过程
****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的调查范围为****地块红线范围。调查阶段为第一阶段,主要采用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手段对地块进行调查分析。
三、调查结论
****通过场地信息收集、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等工作,编制《****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于2024年6月20日通过专家评审。
第一阶段调查总体结论:通过开展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工作可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受周围区域影响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未来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开发利用是可行的。
单位:****
公示时间: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11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来电、来访、来函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151****7454
受理地址:**省**市**区沿**大道力高**国际1#写字楼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