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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现将报我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情况予公示,向公众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大道与**路交汇处西侧
联系电话:0546-****863
电子邮箱:zhys@dy.****.cn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全文链接 |
| 1 |
盐斜27井项目 |
********中心 |
**省**市**区**镇西兴村北约766m处(不在黄河滩区内) |
中石化(**)****公司 |
2025.3.4 |
盐斜 27 井.docx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