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绩溪县登源河河道改造提升及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审批
安徽-宣城-绩溪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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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700MB****593J/202503-00001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分局(原环保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县登源河河道改造提升及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3-04 发布日期: 2025-03-04
****《**县登源河河道改造提升及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04 09:4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县登源河河道改造提升及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10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政务中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148

传 真:0563-****939

地 址:**县华阳镇**路12号

项目名称:**县登源河河道改造提升及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县瀛洲镇、伏领镇、临溪镇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河道治理范围为**县登源河卓溪**至中王桥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利工程、道桥工程、景观工程、照明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施工期:

1、废气:施工场地扬尘:施工场地配备车辆冲洗平台,对进出场车辆进行冲洗;运输车辆车厢密闭;施工场地配备雾炮机、洒水车等抑尘设施,对施工工作面、临时便道、临时堆土区进行洒水抑尘;加强施工现场清扫,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及时清运,回填土及时覆盖;对临时便道、施工场地区、临时堆土区等采取临时固化措施,减少扬尘产生,施工过程执行“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河道清淤产生的淤泥及时用于滩地整平、护岸回填以及填筑护岸工程施工围堰,减少恶臭气体的影响;燃油废气:建设单位选用的燃油机械设备、备用柴油发电机应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中排放限值要求,若尾气不能达标排放,必须加装尾气后处理装置,同时,施工机械选用优质燃料。

2、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租住民宅内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具备收水范围内的办公点生活****处理站处理;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冲洗;基坑废水经排水明沟自流进入沉淀池,基坑水经静置沉淀后排入原河道;混凝土预制场产生的混凝土养护废水采取中和沉淀方式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混凝土养护或用于弃渣场降尘,不外排。

3、噪声:优选低噪声设备及施工工艺,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午间及夜间施工扰民;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高噪声施工机械采取临时工棚隔声、基础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布局,施工机械应尽量远离居民点;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配备移动式隔声屏障,远离居民点施工;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合理制定物料运输路线;实施交通管制措施,设警示牌和限速标志;进行道路养护和车辆维护;敏感点附近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减少出车频率,避免夜间运输。

4、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含清淤疏浚土石方、开挖土石方):河道清淤产生的淤泥全部用于滩地整平、护岸回填以及填筑护岸工程施工围堰,淤泥无需外运;开挖表土在临时堆土场短暂堆放,及时回填;开挖土石方主要用于工程利用、工程回填,多余土石方运至弃渣场规范化堆放;沉淀池沉渣:用于基础回填或绿化消纳;废油:隔油沉淀池隔离出的废油产生量很少,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5、生态:严格施工过程管理,禁止向河道随意倾倒任何废物;施工设计预留鱼类繁殖通道;优化工程施工方案,预留洄游通道,压缩涉水施工内容的工期,避开主要保护对象及重要渔业生物的主要繁殖季节;施工场地、临时堆场设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弃土随挖随运,临时堆土及时回填或覆盖,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排放,减少水土流失;加强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以及邻近水域的渔业**监管工作,施工人员禁止捕捞各类水生生物;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工程进行拆除,场地复垦,采取绿化修复措施;施工期及修复期定期增殖放流,以消除工程施工及运营对渔业**的影响。

运行期:

1、废气:项目运行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项目运行期不产生废水。

3、固废:项目运行期不产生固废。

4、噪声:项目运行期不产生噪声。

5、生态:基本无影响。

相关部门意见:****发改委《发改备案〔2024〕393号》(项目代码:****)文件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分局

2025年3月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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