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电厂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线划定的请示》及《****电厂管理与保护范围线划定的报告》相关内容,结合《****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线划定成果上图的通知》(新水办函〔2024〕14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电厂、****电站管理范围进行了划定并对成果进行审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水库管理范围的划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第四章第四十三条、《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之规****电厂、****水库进行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
二、****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
****电厂管理范围的划定
****水库****水库,****水库,校核水位线为1407.15米。
上游:依据《水利工程办法》上游管理范围由校核洪水位向外80—100m的标准划定。上游参照开都河水利工程范围,****水库西侧界线,向西偏移100米为界。
下游:依据《水利工程办法》中型水库下游管理范围按照坝脚线向外600—800m划定的要求。实际按照坝脚线向外700m划定。
两侧:参考开都河管理****电厂水库校核水位线,予以划定两侧管理岸线。
****电站管理范围的划定
****电站****水库,校核洪水位为1318.71米上游:根据********公司****水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向外扩约60米为界,
下游:依据《水利工程办法》中型水库下游管理范围按照坝脚线向外600—800m划定。按照600米偏移后,考虑到住房和已种植耕地,最后根据国有集体界线及耕地边界调整,较远距离坝脚线约600m,较近距离坝脚线约300m。
两侧:参考开都河管****水库校核水位线,予以划定两侧管理岸线。
三、公示期限
本县境内大山口、****水库划界确权划界成果公示时间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止。
四、其他事项
本次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确权划界有关事项或问题,可向****咨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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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