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附件点蓝字关注及时接收通知
潘延生:
因我局执法人员多次联系潘延生,潘延生电话为空号,后邮寄给潘延生,因收件人未在收件地址且电话无法接通快件退回,后执法人员到达潘延生住址,未找到潘延生,其村委会出具证明,潘延生长期不在家,无法联系到,且家中无人。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本局现将《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送达。限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地址:****北路186号 ,联系电话:0635-****011)领取《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
2025年2月26日
来源:**政务网
附件(3)
附件_488533599_311164123.gif下载预览
附件_488533599_311164121.png下载预览
附件_488533599_311164122.png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