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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00MA75WCQC5M | 建设单位法人:DANIEL SCHOENFELDER |
| 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回族自治区**市**区 |
| **市**区长城路以西、世纪大道以北长城路33号 |
| 年产5.5万吨动力型锂电材料项目-A06车间及配套工程污水站项目(二阶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9-C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回族自治区**市石****开发区 长城路以西、世纪大道以北长城路33号 |
| 经度:106.39623 纬度: 39.02489 | ****机关:石****开发区管委会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2-01 |
| 石高管环函〔202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19-12-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800 |
| 244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00MA75WCQC5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公司) |
| 916********841220K | 验收监测单位:****研究院****检测中心 |
| 916********841220K | 竣工时间:2024-09-10 |
| 2024-09-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1-01 |
| 2025-01-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2-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6ebde506da****21065b8c9b97423abf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副产粗制碳酸锂4132.5t/a,硫酸钠15987t/a,氢氧化镍4228.6t/a。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能力:本项目变更后,副产粗制碳酸锂4132.5t/a或氢氧化锂3250t/a,硫酸钠12789t/a。 |
| ⑴生产能力:本项目变更后,副产粗制碳酸锂4132.5t/a或氢氧化锂3250t/a,硫酸钠12789t/a。 由于变更后生产线可切换生产,生产碳酸锂时,项目总产能减少7426.6t/a(其中氢氧化镍减少4228.6t/a,硫酸钠减少3198t/a);完全切换生产氢氧化锂时,碳酸锂产能减少4132.5t/a,氢氧化锂产能新增3250t/a,总产能相对减少8309.1t/a(其中氢氧化镍减少4228.6t/a,硫酸钠减少3198t/a,氢氧化锂相对碳酸锂减少882.5t/a)。 ⑵本项目不涉及第一类污染物的排放。 ⑶属于位于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项目生产能力相对减少,根据项目《非重大变动论证报告》可知,变更后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均有所减少,PM10减少8.5%、镍及其化合物减少14.7%,氨减少100%,硫酸雾减少24.4%(切换氢氧化锂时减少29.5%)。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副产粗制碳酸锂4132.5t/a,硫酸钠15987t/a,氢氧化镍4228.6t/a。 副产粗制碳酸锂主要生产工艺包括沉锂、陈化、洗涤过滤、烘干、粉碎、混批、包装等工序(其中烘干、粉碎、混批、包装工序位于08车间)。 副产粗制碳酸锂主要原辅材料为含锂溶液34650t/a、碳酸钠5927.8t/a。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实际建成后,不生产氢氧化镍,原有副产粗制碳酸锂生产线未变动,新增氢氧化锂生产线。新增产品种类为氢氧化锂,产量为3250t/a。增加了产品品种。碳酸锂和氢氧化锂可切换生产。 新增氢氧化锂产线的主要工艺包括液碱苛化、冷冻结晶、过滤、MVR蒸发、冷冻结晶、过滤洗涤、烘干、粉碎、混批、包装等工序。 |
| 本项目实际建成后,不生产氢氧化镍,原有副产粗制碳酸锂生产线未变动,新增氢氧化锂生产线。新增产品种类为氢氧化锂,产量为3250t/a。增加了产品品种。碳酸锂和氢氧化锂可切换生产。 新增氢氧化锂产线的主要工艺包括液碱苛化、冷冻结晶、过滤、MVR蒸发、冷冻结晶、过滤洗涤、烘干、粉碎、混批、包装等工序。 新增氢氧化锂产线的主要原辅材料为氢氧化钠(48%)4505.7t/a。 根据项目《非重大变动论证报告》可知: ⑴本项目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 ⑵本项目属于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减少; ⑶本项目不涉及废水第一类污染物; ⑷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 粉尘废气:设置3套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除尘效率为99%; 含酸废气:设置4套酸雾吸收塔+15m排气筒处理,吸收效率≥90%; 含氨废气:设置2套氨气吸收塔(二级水洗塔)+15m排气筒处理,吸收效率≥90% 废水: ****处理站(A06****处理站),包括硫酸镍锂浓缩系统、脱氨除重系统、硫酸钠锂溶液浓缩系统。工艺废水经收集后用于生产氢氧化镍、硫酸钠和回收碳酸锂。污水处理站工艺环节产生的蒸汽冷凝水全部回用。 项目吸收塔排水、纯水系统排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经MVR蒸发器进行处理后产生的蒸汽冷凝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06车间**10m3化粪池(玻璃钢结构)处理后排入管网,最终进入****处理厂进行处理。 ****处理站(A06****处理站),包括硫酸镍锂浓缩系统、脱氨除重系统、硫酸钠锂溶液浓缩系统。工艺废水经收集后用于生产氢氧化镍、硫酸钠和回收碳酸锂。污水处理站工艺环节产生的蒸汽冷凝水全部回用。 项目吸收塔排水、纯水系统排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经MVR蒸发器进行处理后产生的蒸汽冷凝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06车间**10m3化粪池(玻璃钢结构)处理后排入管网,最终进入****处理厂进行处理。 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 生产车间为一般防渗,防渗性能不低于1.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污水处理站构筑物、工艺废水收集池重点防渗,防渗性能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储罐区重点防渗,防渗性能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厂区道路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层铺砌普通混凝土地坪,防渗性能不低于1.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振垫、隔声罩,车间隔声等。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布袋除尘器的布袋收尘、除磁废物、废过滤膜、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产生的重金属沉淀以及机修车间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会产生的废机油; (1)布袋收尘 本项目生产过程各产尘环节设置有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主要为镍酸锂、氧化镍和氢氧化镍,根据物料衡算,收集的物料量为12.27t/a,可全部回用于生产。本项目收集的粉尘属于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中“无机化工行业生产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废物代码为900-040-49。 (2)除磁废料 项目除磁环节会产生一定量的除磁废料,根据物料平衡分析,除磁废料产生量为26.1t/a。除磁废料主要成分为含镍的化合物,属于危险废物“HW46含镍废物”中“镍化合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反应残余物及不合格、淘汰、废弃的产品”,废物代码为26-087-46,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3)重金属沉淀 ****处理站在除重金属环节会产生一定量的重金属沉淀,主要成分为氢氧化镍。根据物料平衡分析,重金属沉淀产生量为8.62t/a,主要成分为氢氧化镍,属于危险废物“HW46含镍废物”中“镍化合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反应残余物及不合格、淘汰、废弃的产品”,废物代码为26-087-46,可用于回收重金属镍。 重金属沉淀主要成分为氢氧化镍,在现有**前驱体生产车间内加硫酸酸溶后变成硫酸镍溶液,可作为生产原料用于现有项目生产。 (4)废过滤膜 本项目新增一套软水制备设备,过滤膜(反渗透膜)需定期更换,废过滤膜产生量为0.1t/a,属于一般固废,由厂家定期对过滤膜(反渗透膜)进行更换回收。 (5)废机油 项目机械设备在维修保养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产生量为0.2t/a。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49-08。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算。本项目新增员工40人,垃圾产生量为0.02kg/d,则本项目实施后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6t/a。本项目在厂区内设置垃圾箱,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工程已建60m2危废暂存间内,分类堆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粉尘废气:一阶段设置2套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除尘效率为99%;已完成验收 二阶段氢氧化锂生产线粉尘废气: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水幕除尘+15m高排气筒,除尘效率为99.5%; 粉尘废气处理措施总数量为3套,其中二阶段新增水幕除尘,属于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排气筒总数量为3根,未增加排气筒数量。 含酸废气:设置3套酸雾吸收塔+15m排气筒处理,吸收效率≥90%;减少1套酸雾吸收塔。 含氨废气:氨气吸收塔减少2套。 根据项目《非重大变动论证报告》可知:本项目实际废水处理措施未发生变化,新增部分废水量,新增氢氧化锂生产线压滤洗涤后产生的废水,回用于氢氧化锂生产线,不计入废水;新增氢氧化锂MVR蒸发冷凝水(11600t/a),部分用于水幕除尘用水,剩余部分全部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不外排;新增水幕除尘用水量,水幕除尘用水全部来自于蒸发冷凝水,水幕除尘产生的喷淋废水,****处理站,****处理站MVR蒸发器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无废水外排。 本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未发生变化。布袋收尘量减少0.37t/a,氢氧化镍除磁废料(12.6t/a)及除重金属环节的重金属沉淀(8.62t/a)不再产生。 ****处理站(A06****处理站),包括硫酸镍锂浓缩系统、脱氨除重系统、硫酸钠锂溶液浓缩系统。工艺废水经收集后用于生产氢氧化镍、硫酸钠和回收碳酸锂。污水处理站工艺环节产生的蒸汽冷凝水全部回用。 项目吸收塔排水、纯水系统排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经MVR蒸发器进行处理后产生的蒸汽冷凝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06车间**10m3化粪池(玻璃钢结构)处理后排入管网,最终进入****处理厂进行处理。 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 生产车间为一般防渗,防渗性能不低于1.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污水处理站构筑物、工艺废水收集池重点防渗,防渗性能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储罐区重点防渗,防渗性能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厂区道路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层铺砌普通混凝土地坪,防渗性能不低于1.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振垫、隔声罩,车间隔声等。 |
| 由于产能及工艺发生变动,环保措施等随之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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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06****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 | 已建成 | 已检测 | |
| 2 | 化粪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限值 | 已建成 | 已检测 |
| 1 | 氢氧化锂生产线粉尘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水幕除尘+15m高排气筒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已建设 | 已检测 | |
| 2 | 碳酸锂生产废气设置酸雾吸收塔+15m排气筒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已建设 | 已检测 |
| 1 | 主要采取基础减震、消声、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已建成 | 已检测 |
| 1 | 重点防渗区:储罐区、地下管沟、污水收集池,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生产车间。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简单防渗区:厂内道路铺砌普通混凝土地坪 | 储罐区、地下管沟、污水收集池采取重点防渗;生产车间进行一般防渗;厂内道路铺砌普通混凝土地坪 |
| 1 | 布袋收尘回收用于生产 | 布袋收尘回收用于生产 | |
| 2 | 废过滤膜由厂家定期更换后回收 | 废过滤膜由厂家定期更换后回收 | |
| 3 | 废机油、除磁废料依托厂区现有一座60m2危废暂存间,按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危废分装在密闭的容器或包装袋内,分区堆放。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废机油、除磁废料依托厂区现有一座60m2危废暂存间,按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危废分装在密闭的容器或包装袋内,分区堆放。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 4 | 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1 | 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备,配备应急监测设施、应急处理设施,并建立相应的应急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的安全环境管理制度 | 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备,配备应急监测设施、应急处理设施,并建立相应的应急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的安全环境管理制度 | |
| 2 | 依托现有事故废水收集池880m3;装置区设环形沟及≥15cm的围堰;罐区四周设置高1.2m的围堰,罐区的基础及围堰修筑使用水玻璃型耐酸水泥。 运输管道紧急切断阀门、生产装置自动控制系统、事故水收集排放系统等 | 依托现有事故废水收集池880m3;装置区设环形沟及≥15cm的围堰;罐区四周设置高1.2m的围堰,罐区的基础及围堰修筑使用水玻璃型耐酸水泥。 运输管道紧急切断阀门、生产装置自动控制系统、事故水收集排放系统等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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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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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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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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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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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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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