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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渔时间和区域:
2025年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在我县境内河道、水库等天然水域实施春季禁渔。
二、禁止作业类型:
禁止除娱乐性垂钓以外的其他捕捞作业类型;
娱乐性垂钓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
三、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因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等活动需采捕天然渔业**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批准。
四、严厉打击电鱼、炸鱼、毒鱼和无证捕捞等破坏水生生物**的违法捕捞活动;禁止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禁止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等行业以“野生鱼”“野生江(河)鲜”为噱头的宣传营销行为,禁止发布含有上述禁止内容的广告等行为;禁止违规垂钓;禁止休闲娱乐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否则视同非法捕捞。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农业农村(渔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本通告的规定,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均有举报义务。
举报电话:****农业农村局0377-****9603(监督电话)、0377-****8100(执法电话),******局0377-110,****管理局0377-****2084。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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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6日
| **** | 文 号|
| ****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5-03-04 07:55:35 |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 有效 | 文件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