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1********6945622 | 建设单位法人:周建亮 |
| 薛建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区 |
| **杜尔伯特东街与迎宾大道交叉路口往西北约210米 |
| 省道102线崞县窑至**段公路项目 | 项目代码:无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4-G54-道路运输业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
| 经度:112.12059,112.47487 纬度: 40.71318,40.4613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4-08-18 |
| 乌环审〔2014〕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80255.5 |
| 2320.6 | 运营单位名称:**呼凉丰****公司 |
| ****0900MA0MWKXQ9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1********154736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 911********154736Q,****0102MA0PY2EE4G | 竣工时间:2024-06-01 |
| 2024-06-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01 |
| 2025-01-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2-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123Towa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线52.227km的一级公路、S209连接线10.671km的二级公路 | 实际建设情况:主线52.227km的一级公路、S209连接线未建 |
| 因建设单位变更问题连接线未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线建设一级公路等级 | 实际建设情况:主线建设一级公路等级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线路不涉及具有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功能和水源涵养功能的桥梁;本项目实施后,对于公路两侧噪声超标敏感点,采取安装隔声窗的措施使其环境噪声不低于现状功能要求或昼间满足现状功能要求,夜间室内满足使用功能。 | 实际建设情况:线路不存在具有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功能和水源涵养功能的桥梁,经现场噪声监测,本项目线路两侧噪声监测均达标,未出现噪声超标情况,建设单位未安装隔声窗,本次验收建议建设单位重新申请安装资金,后期交通量增加导致出现超标现象,需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对沿线超标居民采取降噪措施。 |
| 隔声窗未安装,噪声检测达标。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WSZ型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 WSZ型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 | 污水处理站出口处废水的pH值在7.0~7.2之间,氨氮值在5.78~6.95mg/L之间,石油类最大检测值0.54mg/L,动植物油最大检测值0.76mg/L,CODcr检测值在20~26mg/L,BOD5最大值为6.9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值最大值为0.188mg/L,检测结果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标准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限值 |
| 1 | /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 | / |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结果可知,二龙什台国家森林公园北门NO2浓度值为0.011mg/m3~0.012mg/m3,检测结果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 |
| 1 | /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 / | 14处敏感点噪声监测结果昼间值为48~58.4dB,夜间值为40~49.0dB,路右裴家窑村、路左左卫夭村、路右福东沟村、路左小坝滩村、路左水泉子均在道路红线范围内,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昼间70dB,夜间55dB标准;其他噪声敏感点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的限值 |
| 1 | 1、施工过程中,对于施工机械的含油污水排入隔油池,等工程结束后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填埋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施工营地应建立旱厕,处理后的废水用于周边草地绿化。 2、****收费站产生的生活污水经WSZ型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夏季用于周边草地绿化,冬季排入储水池储存,不外排。 | 1、项目部、施工营地、预制场、拌合场等进行集中设置,生活污水及生产污水集中收集并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营地建有旱厕。2、****收费站产生的生活污水经WSZ型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夏季用于周边草地绿化,冬季排入储水池储存,不外排。3、项目在沿线跨河桥梁两侧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池,桥梁两侧各设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引离沿线水体,两侧各设置一座桥面径流收集池,池体采用混凝土堆砌,收集池容积5m3。 |
| 1 | 施工期取土运输时应注意覆盖遮挡,以防大量洒落。另外,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些弃土弃渣,应收集起来堆放在固定地点,待工程结束后统一清运。在施工营地应设置临时的垃圾桶,并将收集的垃圾按照当地环卫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本项目运营后固体废弃物****收费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按照当地环卫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 1、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放置在施工场地设置的临时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2、建筑垃圾分拣后,将钢筋、木料、电缆等东西进行回收利用,其它不可利用的由施工单位统一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理。3、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固体废弃物为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污泥。****收费站及养护工区工作人员为44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9.67t/a;产生的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内,垃圾池底部及周边采取水泥面进行防渗处理,生活垃圾定期由工作人****填埋场进行处理。污水污泥暂未进行过清理。 |
| 1 | 1、本项目建成后,对公路两侧可绿化的路段实施绿化。公路绿化工程设计应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步,做好公路绿化、美化设计、结合沿线地形、地貌等地理环境条件,种植各种适宜的植物。 2、运营期,养护工作人员应对公路两侧和临时用地等种植的植物定期进行抚育、管理和养护。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和植被的恢复,提高沿线植被覆盖度。 | 本项目临时占地81.44hm2,施工结束后部分大临工程已移交当地居民并签订相关的移交手续,本项目涉及到的临时占用的林地施工单位采取种植樟子松、油松及柠条等植被进行绿化,弃土场平台造林种草9.43hm2、边坡造林种草4.17hm2、挡渣墙施工区种草0.15hm2、排水沟施工区种草0.07hm2。其中撒播草籽1244.04kg,栽植柠条41720株,栽植樟子松9527株。2018年5月和8月通****草原局的验收。线路周边及森林植被建设单位发包由**东生****公司****公司进行绿化恢复。 1、取、弃土场 环评中要求全线设置弃土场5处,弃土均弃至取土场内,取土场2处。实际主线设弃土场8处,占地面积13.60hm2,未设取土场,占地类型主要为草地。全部弃土均回填至弃土场,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对弃土场进行了削坡、平整、表面种植披碱草、樟子松、及羊草等植被恢复,并设置挡渣墙、修筑排水沟。 弃土场生态治理措施如下: ①土地整治:弃土场、挡墙施工区及排水沟施工区施工完毕进行土地整治,采用机械与人工施工相结合的方式对场地进行翻耕平整,再利用推土机平整场地。土地整治面积13.82hm2。 ②排水沟:K100+100渣场顶部布设土质排水沟,断面形式为矩形,宽1.2m,深0.6m。沟底最小比降0.03。K103+100、K107+300渣场顶部布设浆砌石排水沟,断面形式为矩形,宽0.4m,深0.4m,浆砌石厚0.3m,沟底最小比降0.03,排水沟总长度360m。 ③急流槽:弃土场坡顶至坡脚边坡设纵向急流槽,矩形断面,浆砌石结构,底宽0.5m,沟深0.5m,浆砌石厚0.3m,长301m。 ④消力池:弃土场现场地形坡度大,水流冲力大,顺接自然沟道时,需要在急流槽末端布设消力池以防止冲刷,沉沙池设计尺寸为4m×2m×2m(长×宽×高),M10浆砌片石墙与底板厚0.3m,共修筑消力池6座。 ⑤挡水围梗:在平台外围布设一排挡水围梗:平台挡土围埂高度取0.5m,顶宽0.5m,内外坡比1:1,挡水围埂共修筑634m。 2、项目部、预制场及拌合场 环评中线路建设过程中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施工营地在沿线村庄租用民房,****预制厂5处,面层和基层拌合场3处,总占地15.0hm2。 ****预制厂2处,拌合站3处,沥青站1处,总占地10.07hm2。其中目前存在面积为4.41hm2,其余均划分给各单位进行后续开发利用。K79+000处拌合站已交接给个人,K111+000处拌合站已于2018年7月5****草原局完成验收(协议见附件)。大、中桥施工场地布置在桥梁一侧,大桥施工场地每处占地面积0.3hm2,中桥施工场地每处0.2hm2,共计占地面积4.6hm2。各小桥、涵洞施工场地占地面积均在公路路基征地范围内,不需另增加占地。施工生活区与施工生产区同址,不另占地。场地进行平整,并种植樟子松、播撒草籽等植被进行植被恢复,相关文件见附件7、8。 施工生产生活区生态恢复治理措施如下: ①表土剥离:K95+000、K104+000和K111+000三处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行表土剥离,剥离面积10.07hm2,平均剥离厚度0.2m,建设期表土剥离总量2.01万m3。 ②表土回覆:K95+000、K104+000和K111+000三处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完毕进行表土回覆,覆土面积10.07hm2,覆土厚度0.2m,回覆表土2.01万m3。 ③土地整治:施工生产生活区及大桥施工场地施工完毕进行土地整治,采用机械与人工施工相结合的方式对场地进行翻耕平整,再利用推土机平整场地。土地整治面积14.67hm2。 ④植被恢复:施工生产生活区造林种草14.67hm2;其中撒播草籽1320.3kg,栽植樟子松7056株。 3、路基边坡 本项目线路总长52.227km,路堤长度36.078km;路堑长度16.149km。路堤排水沟长度19.878km;路堤梯形排水沟长度2.155km;路堤急流槽接排水沟长度29.616km;路堑边沟长度34km;路堑深边沟长度36.141m;路堑截水沟长度8.288km,排水沟用于将边沟水引入到附近桥涵处自然沟道内。沿线路基采取沿线护坡采取三联生态防护、拱形骨架结合植物护坡、菱形防护等防护措施,并种植沙棘、柠条、胡枝子等灌木和小叶锦鸡儿、沙打旺、赖草等草本植物。路基边坡造林种草30.55hm2及三联生态防护35.37hm2、路基两侧造林种草25.41hm2、中央分隔带造林种草9.14hm2、互通造林种草6.28hm2、表土堆放迹地种草15.12hm2;其中撒播草籽6986.56kg,穴播柠条112073株,栽植樟子松53109株。 4、收费站及养护工区 本项目****收费站各1处,站场种植樟子松、榆叶梅等植被进行绿化,采用沥青路面硬化。养护工区边坡种草0.25hm2、场内空地绿化2.14hm2;其中撒播草籽22.5kg,栽植樟子松99株,栽植柳树330株,栽植刺玫8000株,栽植榆叶梅3000株,栽植景天533325株。 5、施工便道 本段公路一侧**纵向施工便道70km,宽5m,占地面积35hm2。为了便于公路施工,沿线土石方调配,以及所需砂、(片)石料、预制件等建构筑材料的运输,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出,还需新修去往弃土场便道1.4km,便道宽均为5m,占地面积0.7hm2;预制厂与拌合站施工便道2km,便道宽均为7m,占地面积1.4hm2。目前施工便道均已利用完毕,除部分便道留用给当地村名作为保通道路外,其他已全部恢复植被。施工便道造林种草24.87hm2;其中撒播草籽2238.3kg,栽植樟子松1008株。 |
| 1 | 对运输危险品车辆实行申报管理制度,危险品运输车辆应使用密闭、结实的容器,并配有明显标志和灭火器具,承运人员应接受过必要的业务培训。在线路经过大中桥段,设置限速及谨慎驾驶标志。 | 1、经调查,本工程施工期未发生过危险品运输造成的污染事故。工程大、中桥梁均设置了钢筋混凝土防撞护栏,公路重要路段设置“谨慎驾驶”警示牌、“桥面禁停”警示牌和限速标志等风险防范措施。如遇暴雨、暴雪、浓雾等恶劣天气造成的交通事故,或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管理部门及时通知交警、养护工区、收费站、急救中心、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组织施救。2、建设单位已编制完成编制《省道102线崞县窑至**段公路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11月5****生态环境局****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本公路工程沿线拆迁砖建筑面积5642m2,围墙670m,栅栏50m,电力通讯线314根,拆迁工程实施全额赔偿,拆迁费用以补偿费****政府相关部门,拆迁建筑物改建与迁建中的水土流****政府相关部门承担。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公路建设过程拆除建筑垃圾1700m3,围墙670m,栅栏50m,电力通讯线396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呼市至**至**一级公路(**境内)征地拆迁建设环境保障协议书》资料,项目中涉及到的工程拆迁建****人民政府全权负责完成。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