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编号: |
| 资金来源: 其他 | 招标人: |
| 开标时间: | 招标代理: |
为进一步规范**区道路交通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 依据《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省 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在** 区域 开通 11套 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现通告如下:
一、 电子警察抓拍开通时间自 2025年3月10日0时正式开通, 有效期为五年。
二、 开通地点及抓拍违法行为
1.成新蒲快速路**区段与杨牌路交叉路口-南1, 开通对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2.成新蒲快速路**区段与杨牌路交叉路口-南2,开通对“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3.成新蒲快速路**区段与杨牌路交叉路口-北, 开通对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4.**区空港四路与腾飞十一路交叉路口-南, 开通对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5.**区牧华路二段与空港四路交叉路口-北, 开通对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6.**区牧华路一段与牧山路二段交叉路口-南, 开通对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7.**区**大道二段与牧华路三段交叉路口-北, 开通对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8.**区白衣下街与**路二段交叉路口-南, 开通对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9.双楠大道**段(**河桥至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东, 开通对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10.**区藏卫**三段与清泰路一段交叉路口-东, 开通对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11.**区航枢大道与航枢一路交叉路口-北, 开通对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三、 对违反本《通告》相关规定的机动车,****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并实施交通违法累计记分管理。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文明出行。
本通告公示日期为 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7日。
特此通告。
****
2025年3月3日
为进一步规范**区道路交通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 依据《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省 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在** 区域 开通 11套 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现通告如下:
一、 电子警察抓拍开通时间自 2025年3月10日0时正式开通, 有效期为五年。
二、 开通地点及抓拍违法行为
1.成新蒲快速路**区段与杨牌路交叉路口-南1, 开通对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2.成新蒲快速路**区段与杨牌路交叉路口-南2,开通对“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3.成新蒲快速路**区段与杨牌路交叉路口-北, 开通对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4.**区空港四路与腾飞十一路交叉路口-南, 开通对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5.**区牧华路二段与空港四路交叉路口-北, 开通对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6.**区牧华路一段与牧山路二段交叉路口-南, 开通对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7.**区**大道二段与牧华路三段交叉路口-北, 开通对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8.**区白衣下街与**路二段交叉路口-南, 开通对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9.双楠大道**段(**河桥至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东, 开通对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10.**区藏卫**三段与清泰路一段交叉路口-东, 开通对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11.**区航枢大道与航枢一路交叉路口-北, 开通对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三、 对违反本《通告》相关规定的机动车,****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并实施交通违法累计记分管理。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文明出行。
本通告公示日期为 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7日。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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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