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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3592791 | 建设单位法人:周义力 |
| 宋云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蒙古族自治县 |
| **省****工园区中部 |
| **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蒙古族自治县 ****工园区中部 |
| 经度:121.51992 纬度: 41.83501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4-07-28 |
| 辽环函〔2014〕23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19-09-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75 |
| 7336.7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2********359279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欧拉****公司 |
| ****0902MA7E0D681E | 验收监测单位:呈硕(辽****公司,******公司,****公司,**仁洽****公司 |
| ****0902MA10LGG92J,913********634868H,****0700MA7F99P497,****0114MA0XU4YT54 | 竣工时间:2018-12-28 |
| 2023-07-3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31 |
| 2025-01-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2-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39501 |
|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日处理垃圾800t/d,全年发电量约1.0081×108kWh,上网电量约****5421 kWh,向园区提供工业蒸汽和采暖蒸汽,年供热量为513036 GJ/a | 实际建设情况:日处理垃圾800t/d,全年发电量约1.0081×108kWh,上网电量约****5421 kWh,向园区提供工业蒸汽和采暖蒸汽,年供热量为513036 GJ/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整个工艺系统由垃圾预处理系统、垃圾给料系统、辅助燃料供应系统、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系统、烟气净化处理系统、排渣系统、灰渣综合处理系统、汽水系统、仪表控制系统、生产水处理(软化水)系统、电气控制系统、汽轮机及发电系统、空冷系统及电力接入系统等组成。 | 实际建设情况:整个工艺系统由垃圾预处理系统、垃圾给料系统、辅助燃料供应系统、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系统、烟气净化处理系统、排渣系统、灰渣综合处理系统、汽水系统、仪表控制系统、生产水处理(软化水)系统、电气控制系统、汽轮机及发电系统、空冷系统及电力接入系统等组成。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本工程焚烧炉技术指标及垃圾焚烧工况须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的相关要求。运行期间,炉内应处于负压燃烧状态,焚烧炉温控制在850℃-950℃之间,烟气停留时间3-5秒,氧气浓度不少于6%。 2、你公司要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管网。本工程建设1座200立方米的垃圾渗滤液收集池和1座200立方米事故收集池,垃圾渗滤液经收集后回喷入炉,不得外排。锅炉排污水、冷却塔排污水等全部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过滤器排污水、主厂房及杂用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本工程生产水源采用阜蒙****处理厂的中水,****处理厂中水设施及配套管网没有投入使用,本工程不得投入试运行。 3、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烟气净化系统采用炉内脱硫+脱酸塔+布袋除尘,选用石灰石和消石灰作脱硫脱酸吸收剂,选用活性炭粉作为吸附剂吸附烟气中的重金属和二噁英。本工程在严格执行焚烧炉技术指标及垃圾焚烧工况的基础上,尾部烟道要设置急冷段,确保抑制二噁英的生成,焚烧炉尾气通过8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焚烧炉所排尾气中二噁英排放浓度执行0.1ng-TEQ/立方米标准、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要采用压缩封闭的自卸式垃圾运输车,垃圾坑采用全密闭结构,并采取负压设计;设置应急排风系统,并加除臭设备,防止恶臭污染;在仓内设置排风系统,将仓内恶臭气体全部送入焚烧炉焚烧,垃圾仓应处于负压状态,防止恶臭气体外溢。本工程厂界恶臭污染物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事故工况下,垃圾顶部设有抽风机,抽取的空气通过活性炭除臭设备除臭后排入80米高烟囱。 4、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本工程易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在北厂界安装声屏障,并采取厂界周围种植绿化植物、建立植物屏障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5、你公司对固体废物应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飞灰属于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和运输。 6、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主厂房及杂用水排水、锅炉排污水、反渗透浓水、再生盐水(化学水排污)、树脂正反洗水、冷却塔排污水、****处理站排水等,各种废水分类处理: 1、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处理站处理后回用或喷入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理。 2、主厂房及杂用水排水,排****处理站处理后回用或喷入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理。 3、锅炉在运行过程中会定期和不定期有少量排污水产生,用于飞灰固化、加湿,不外排。 4、生产水处理车间产生的反渗透浓水,除少部分用于道路洒水抑尘及浇灌绿地外,与树脂正反冲洗水一起,收集至厂内收集池后经清净下水排放口排入**。 5、生产水处理车间产生的再生盐水,用于飞灰固化、加湿,不外排。 6、冷却塔排污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回用水主要用于脱酸塔工艺用水、飞灰加湿及固化系统用水。 7、垃圾渗滤液浓水优先回喷,不能回喷情况下,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物化—生化法处理系统)处理,用于飞灰固化及主厂房冲洗地坪及杂用,不外排。 8、****园区内的雨水管网已被污染,因此本项目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二)废气 ****电厂运行时主要废气污染源为垃圾焚烧废气、垃圾运输、贮存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及燃料灰渣贮存含尘废气、飞灰固化后冷却贮存挥发异味气等。 本项目垃圾焚烧炉产生的烟气中含有大量的烟尘、氯化氢、二氧化硫等酸性有害气体及微量二噁英、重金属等有毒物质。本项目通过采用循环流化床半干法烟气处理系统:炉内脱硫+脱酸塔(喷氢氧化钙+喷活性炭)+布袋除尘器,每台焚烧炉配置一套,能有效的去除烟气中有害重金属汞、镉、铅及有机废气。 本项目垃圾运输车采用后装压缩式垃圾运输车,该类型运输车密闭且具有防止垃圾渗滤液滴漏的措施。 本项目贮存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在正常运行中,抽取封闭式垃圾坑内气体作为焚烧炉助燃空气,使恶臭物质高温分解,焚烧炉助燃空气用量很大,垃圾坑可处于良好的负压状态,恶臭不会外溢出垃圾仓,但在检修期间,将可能造成较大环境污染,可通过屋面风机抽取产生负压,抽取的空气通过活性除臭设备除臭后排入80米烟囱,确保检修期间恶臭有组织排放。 灰渣在堆放过程中可能产生扬尘。灰库顶部安装了布袋除尘器,灰库下接落灰口,收集的灰由仓泵输送到灰库;为防止排炉渣时产生扬尘,烟气净化系统增加了增湿装置,炉渣和炉底漏灰经带水封的除渣机组排除。 本项目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飞灰,按相应比例将飞灰、水、螯合剂混合固化后,运至飞灰固化后冷却贮存间,贮存间内置集气装置,飞灰固化冷却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气通过吸气管道充当二次风进入垃圾焚烧炉参与燃烧。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发电厂运行过程,噪声源主要有机力通风冷却塔、汽轮机、发电机、水泵、引送风机、空压机等。本项目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是选择优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了减振基础,主要噪声设备置于厂房内,利用厂房隔声。 本项目优选低噪声设备,并采取为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封闭厂房利用厂房隔声、设置风机围挡和风机风管软连接等降噪措施,冷却塔北侧设置了隔声间,隔声间外栽植高大乔木作为隔吸声天然屏障。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焚烧飞灰、焚烧炉渣以及企业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1、焚烧飞灰 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焚烧飞灰属危险废物,编号为HW18(772-002-18)。 焚烧飞灰从布袋除尘器下部灰仓收集,用气力输送,汇集到灰库暂时储存,然后通过布置于灰库底部的定量给料机快速连续均匀供给定量给料料斗和变速螺旋给料机,将焚烧飞灰、水、螯合剂按一定比例进入飞灰混炼机充分混合、搅拌固化。本项目每月对焚烧飞灰固化样品进行浸出物毒性鉴定检验,必须达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24)标准要求,如果不满足要求需调整固化工艺**料的配比,再次进行飞灰固化样品进行浸出物毒性鉴定检验,直到样品合格,依据此原料的配比进行飞灰固化的实施。 本项目已经****管理中心备案登记,本项目固化后的固化焚烧飞灰经检验合格后,由******公司****填埋场单独分区填埋。 2、焚烧炉渣 焚烧炉渣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本项目炉渣由******公司处理。 3、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0t/a,集中收集后,在厂内焚烧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7、严格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本工程应设立柴油罐区、污水处理装置区、导流设施、事故废水池等安全生产三级风险防范系统,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 8、本工程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500米,你公****政府,做好防护距离内现有居民的动**置工作,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没有全部动迁完,本工程不得投入试运行。同时,当地政府要做好厂区周围规划控制工作,卫生防护距****医院、学校、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如因本工程建设及运行出现环保问题引发的群众信访,你公****政府予以妥善解决。 9、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监测计划,所有监测数据存档备查。你公司要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设置规范的采样口,对烟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氯化氢、氮氧化物等实施在线监测,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同时,你公司每年要对烟气排放及现状监测点处至少进行一次大气二噁英监测,并将监测数据上报当地环保部门。在工程运行期间,你公司要在厂区明显位置设置显示屏,将炉温、烟气停留时间、烟气出口温度、一氧化碳等数据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监测数据出现超标现象,你公司要立即停止设备运行,并进行整改。 10、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没有全部落实,本工程不得投入试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在垃圾贮坑、渗滤液汇集沟、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贮存池等重点防渗区域,做了重点防渗处理,保护地下水。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表明:厂区内地下水监测结果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于2023年10月30日,完成了备案,备案编号210921-2023-055-L。 本项目在柴油罐区、污水处理装置区、导流设施、事故废水池等安全生产三级防范系统,并做好了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发生事故时废水不外排。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500米,****医院、学校、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严格落实了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监测计划,所有监测数据均存档备查。 本项目废水、废气设置了规范的采样口,废气中对烟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氯化氢、氮氧化物等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本项目每年对烟气排放及现状监测点处进行一次大气二噁英监测,并将监测数据上报当地环保部门。 已在厂区大门口设置了在线监视屏幕,将炉温、烟气停留时间、烟气出口温度、一氧化碳等数据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如若监测数据出现超标现象,本公司承诺立即停止设备运行,并进行整改。 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已经全部落实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26.56 | 0 | 0 | 0 | 26.56 | 26.56 | |
| 0 | 3.187 | 6.2269 | 0 | 0 | 3.187 | 3.187 | |
| 0 | 0.237 | 0.6227 | 0 | 0 | 0.237 | 0.23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9.61 | 344.08 | 0 | 0 | 9.61 | 9.61 | / |
| 0 | 113.4 | 411.02 | 0 | 0 | 113.4 | 113.4 | / |
| 0 | 0 | 70.2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渗滤液处理系统 | 厂区清净下水直接排放口的pH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标准)限值要求;清净下水直接排放口其他污染物执行《**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21/1627-2008)表1中直接排放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一座渗滤液处理系统 | 本项目厂区清净下水直接排放口pH监测值为8.4~8.6,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标准)限值要求;悬浮物监测值为15~19mg/L、化学需氧量监测值为10~12mg/L、氨氮监测值0.161~2.53mg/L、总磷监测值为低于检出限~0.01mg/L、氯化物监测值为42~48mg/L,总余氯监测值为0.78~0.94mg/L,各种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21/1627-2008)表1中直接排放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
| 1 | 1#烟道废气入2#烟囱(DA002)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及2019年修改单中表4生活垃圾焚烧炉排放烟气中污染物限值要求。 | “炉内脱硫+SNCR脱硝+脱酸塔+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 | 有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测值为3.8~4.7mg/m3,二氧化硫监测值为6~10mg/m3,氮氧化物监测值为76~153mg/m3,一氧化碳监测值为9~15mg/m3,氯化氢监测值为2.0~3.9mg/m3,汞及其化合物监测值为0.049~0.249μg/m3,镉监测值为0.0198~0.0488μg/m3,铊低于检出限,锑监测值为低于检出限,砷监测值为0.517~0.969μg/m3,铅监测值为1.51~4.35μg/m3,铬监测值为3.19~8.18μg/m3,钴监测值为0.0443~ 1.32μg/m3,铜监测值为0.780~2.09μg/m3,锰监测值为2.77~4.15μg/m3,镍监测值为低于检出限~5.38μg/m3,二噁英监测值为0.0011~0.013ngTEQ/Nm3, | |
| 2 | 本项目2#烟道废气入2#烟囱(DA002)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及2019年修改单中表4生活垃圾焚烧炉排放烟气中污染物限值要求。 | “炉内脱硫+SNCR脱硝+脱酸塔+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 | 有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测值为3.4~5.0mg/m3,二氧化硫监测值为5~41mg/m3,氮氧化物监测值为123~238 mg/m3,一氧化碳监测值为10~81mg/m3,氯化氢监测值为1.1~2.5mg/m3,汞及其化合物监测值为0.102~0.477μg/m3,镉监测值为0.0283~0.0488μg/m3,铊监测值为0.0787~ 0.264μg/m3,锑监测值为低于检出限,砷监测值为0.279~1.57 μg/m3,铅监测值为4.93~7.22μg/m3,铬监测值为13.7~23.3μg/m3,钴监测值为0.356~1.19 μg/m3,铜监测值为1.28~14.5μg/m3,锰监测值为3.58~4.75μg/m3,镍监测值为5.90~13.3μg/m3,二噁英类监测值为0.0011~0.010ngTEQ/Nm3 |
| 1 | 隔声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限值要求 | 本项目优选低噪声设备,并采取为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封闭厂房利用厂房隔声、设置风机围挡和风机风管软连接等降噪措施,冷却塔北侧设置了隔声间,隔声间外栽植高大乔木作为隔吸声天然屏障。 | 厂界四周昼间监测值为50~62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6~53dB(A) |
|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安全。 | 本项目在垃圾贮坑、渗滤液汇集沟、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贮存池等重点防渗区域,做了重点防渗处理,保护地下水。 |
| 1 | 你公司对固体废物应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飞灰属于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和运输。 | 本项目焚烧飞灰从布袋除尘器下部灰仓收集,用气力输送,汇集到灰库暂时储存,然后通过布置于灰库底部的定量给料机快速连续均匀供给定量给料料斗和变速螺旋给料机,将飞灰、水、螯合剂按一定比例进入飞灰混炼机充分混合、搅拌固化,飞灰固化后运至飞灰固化后冷却贮存间,内置集气装置,异味气通过吸气管道进入垃圾焚烧炉作为二次风补充。本项目已经****管理中心备案登记,本项目的固化后的固化灰经检验合格后,****填埋场填埋。 |
| 1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本工程应设立柴油罐区、污水处理装置区、导流设施、事故废水池等安全生产三级风险防范系统,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 | ****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于2023年10月30日,完成了备案,备案编号210921-2023-055-L。 本项目在柴油罐区、污水处理装置区、导流设施、事故废水池等安全生产三级防范系统,并做好了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发生事故时废水不外排。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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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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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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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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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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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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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