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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局 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 | |||||
| 2025年3月3日办结 新办(含个别增项)资质的企业,须在取得《资质证书》六个月内,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完善相应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从事相关业务活动。 证书领取须知: 1、受理通知单原件(自行在系统中打印;如无法提供受理通知书,需法定代表人带情况说明及以下材料办理取证,说明中应明确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自行负责); 2、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 3、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盖鲜章);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盖鲜章); 5、原资质证书的正、副本原件全套(交件时已交回的除外,新办企业除外)。 | |||||
| 建筑施工企业(联系电话:0831-****386 ) |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报类型 | 申请事项 | 审查决定 | 备注 |
| 1 | ******公司 | 资质增项 |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 同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