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国有资产清查审计项目
1.2 采购方式:比选
1.3 预算金额:人民币二十万元整,最高限价为20万元,超过此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1.4 采购需求:以2024年9月30日为清查基准日,对本中心、下属事业单位以及下属企业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摸清家底,完善资产台账、清查报告,对资产清查的各种结果提出处理建议。
1.5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6月30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国家行业主管****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3.1 截止时间:2025年3月7日17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3.2 本项目文件递交方式:相关材料邮寄或速递至孝陵卫双拜巷169号标书代写
联系人:奚盘丰;联系电话:****4647。
供应商应确保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招标人将拒收。标书代写
3.3 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版一式贰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