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地名命名,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拟将新村镇望海大道方向至G223国道的路段命名为“新港大道”,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请广大群众积极踊跃提出意见、建议,于2025年3月10日12:00前反馈至我局。
“新港大道”道路命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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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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