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指定由**市纳****服务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
| 序 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 坐落 |
规划设计要求 |
供地方案 |
||||||||||||
| 规划面积(平方米) |
规划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高度 (米) |
供地方式 |
供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亩) |
保证金(万元) |
付款方式 |
土地交付及开竣工要求 |
|||
| 1 |
510503-2025-B-006 |
**区 安富街道 |
33270 (合49.905亩) |
M3三类工业用地 |
≤2.5〔下限满足《**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川自然资发〔2024〕1号)〕 |
≤55 |
除隔离、防护、缓冲等要求外,原则上不再安排绿地 |
≤24 |
拍卖 |
33270 (合49.905亩) |
工业用地 |
50 |
21 |
210 |
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土地总价款的50%,剩余价款在6个月内付清。 |
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交付土地,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
| 2 |
510503-2025-B-009 |
**区 安富街道 |
13803 (合20.7045亩) |
M3三类工业用地 |
≤2.5〔下限满足《**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川自然资发〔2024〕1号)〕 |
≤55 |
除隔离、防护、缓冲等要求外,原则上不再安排绿地 |
≤24 |
拍卖 |
13803 (合20.7045亩) |
工业用地 |
50 |
21 |
87 |
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土地总价款的50%,剩余价款在6个月内付清。 |
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交付土地,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
| 3 |
510503-2025-B-010 |
**区 安富街道 |
57604 (合86.406亩) |
M3三类工业用地 |
≤2.5〔下限满足《**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川自然资发〔2024〕1号)〕 |
≤55 |
除隔离、防护、缓冲等要求外,原则上不再安排绿地 |
≤24 |
拍卖 |
57604 (合86.406亩) |
工业用地 |
50 |
21 |
363 |
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土地总价款的50%,剩余价款在6个月内付清。 |
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交付土地,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2.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3.竞买人需提交****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资信承诺书。
三、竞买申请办法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4日17:00前,有意参与竞买者可到**市纳****服务中心(**市**区**西路一段117号区政府大院)咨询、索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2025年3月24日17:00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竞买人须到****开具竞买保证金正式发票,收款单位:**市纳****服务中心,开户行:****公司安富支行,账号:201********01643)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市纳****服务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取得竞买资格。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拍卖时间、地点及竞价方式
本次拍卖会于2025年3月25日15:30在******交易中心(**市**区安富街道人民西路三段二号四楼,即**区隆纳高速连接线与纳江路交叉口铁****服务中心四楼)举行。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510503-2025-B-006、510503-2025-B-009、510503-2025-B-010号宗地:1.宗地按现状出让。2.相关建设要求严格按照用地规划条件实施。3.竞买人需凭审查通过的《工业项目准入审查表》方可报名。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中国土地市场网”、“**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公共**交易平台(**省)”、“**门户网”进行查询。
联系人:刘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0830)****890、150****1133、173****029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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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