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公司2025-2026年聚氨酯复合材料杆塔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中选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司2025-2026年聚氨酯复合材料杆塔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唱价时间:2025年3月4日14时00分(**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评审情况:****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5年3月4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4】名参选人参与应答,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一中选候选人;【衡****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中选候选人。
六、中选候选人:
第一中选候选人:【****】(信用代码:****0109MA19GUF60F)
报价折扣为92%,税率:13%,不含税总价:160.126万元
交货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 27个日历日内交货至指定地点并完**装。
保修期:通过终验的第二日起算36个月。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不涉及
资格能力:【****】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第二中选候选人:【衡****公司】(信用代码:911********9267307)
报价折扣为94%,税率:13%,不含税总价:163.607万元
交货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 27个日历日内交货至指定地点并完**装。
保修期:通过终验的第二日起算36个月。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不涉及
资格能力:【衡****公司】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公司未按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公司应答文件签字盖章不符合文件要求,实质性应答未完全响应。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九、公示期: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7日。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陆梦蝶(招标代理) 联系电话:181****1769
周女士(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0951- ****332
接收邮箱:****@chinaccs.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公司及联系方式:
【****】
地 址:**市虎踞北路80号
电话:181****1769
联系人:陆梦蝶
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陆梦蝶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