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郑口镇前沙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县2025年度第2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1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顺风街、西至扬帆大街、南至**县****公司、北至本村农民集体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居住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6.0423公顷(其中果园0.0302 公顷、林地0.5439公顷、其他草地0.2539 公顷、坑塘水面0.0971公顷)、建设用地5.117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县第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1.5万元/公顷(6.1万元/亩),计552.870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村委会和被征地户(详见附件二)。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和******保障厅《关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批复》(冀人社字〔2019〕374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由县财政足额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4月2日。本公告可在****信息公开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秋实、夏金宇 联系电话:0318-****907
2025年3月3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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