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公司
所在地:**市**县五峰镇五峰村中华路87号
债权总额:1,888.42万元(利息计算至2025年2月20日)
资产所在地:**市**县
债权情况
****拥有******公司债权总额1,888.42万元,其中贷款本金789.88万元、利息1,098.54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保证人为付东、孙凯红,抵押物为房产和土地使用权以及林权。
企业概况
****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14日,注册地址为**县五峰镇五峰村中华路87号,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632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付东,经营范围为速冻食品、粮食、蔬菜种植及购销等。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情况
付东,男,汉族,1970年生,住址为**县**镇。
孙凯红,女,汉族,1970年生,住址为**县**镇。
抵押物情况
1.该抵押物房产为债务人名下位于**县五峰镇五峰村的3处房产,面积合计1101.60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地址 |
房权证号 |
面积(㎡) |
用途 |
| 1 |
**县五峰镇五峰村中华路87号 |
2013字第****01789号 |
367.20 |
车间 |
| 2 |
**县五峰镇五峰村中华路87号 |
2013字第****01790号 |
367.20 |
车间 |
| 3 |
**县五峰镇五峰村中华路87号 |
2013字第****01791号 |
367.20 |
车间 |
| 合计 |
1101.60 |
2.抵押土地为债务人名下2宗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32572.67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地址 |
土地证号 |
面积(㎡) |
用途 |
| 1 |
**县五峰镇本街 |
**国用(2008)第487号 |
30851.17 |
工业 |
| 2 |
**县五峰镇本街 |
**国用(2008)第488号 |
1721.50 |
工业 |
| 合计 |
32572.67 |
该抵押土地性质为国有,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8年10月14日。
3.抵押林权1为付东位于**县冯家镇哈大冷村的一处林权(证号:彰林证字(2006)第28681号,面积38.8公顷)和位于**县**镇后坨子的一处林权(证号:彰林证字(2012)第71560号,面积32.2公顷)。
抵押林权2为齐占宝位于**县冯家镇哈大冷村的一处林权(证号:彰林证字(2003)第15118号,面积3.33公顷)。
诉讼情况
该项目已全额诉讼,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目前,该案已经入执行程序。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5年3月7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有效。债权转让时,债权金额、抵质押物等资产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债权转让时实际状况和司法确认金额为准。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重组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4-****0263
传真:024-****0303
通讯地址:**市**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4-****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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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