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砚****公司:
你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向****报送《阿猛镇智慧蓝莓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阿猛三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的申请,我局于2025年2月21日依法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审查,该方案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阿猛镇智慧蓝莓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阿猛三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10****公司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关于阿猛镇智慧蓝莓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阿猛三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
2025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