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港青田港区温溪作业区(浙西南江海联运中心港)一期工程跟踪审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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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港区温溪作业区****中心港)一期工程跟踪审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信息时间:2025-03-05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港**港区温溪作业区****中心港)一期工程跟踪审计

招标人:**** 开标时间:2025年3月4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陈鑫伟0571-****4350

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拟派项目负责人:周雪娇 证书编号:建[造]110********499、建[造]122********219

拟派项目财务主审:冯晋 证书编号:注册会计师330****01894

预中标价:人民币贰佰零贰万伍仟伍佰玖拾伍元整(¥:****595.00元)

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含一期、二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并取得决算批复止(竣工财务决算需在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完成后统一编制)。

业绩证明对象(项目负责人)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所附证明材料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周雪娇)、项目财务主审(冯晋)

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联络线(上三高速公路东延段)跟踪审计第SJ02标段

****联****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8月5日;合同投资额:工程审计30亿元、财务审计67.8117亿元;从事交通工程(公路)跟踪审计(包含工程审计工作内容、财务审计工作内容)

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初步设计批复、阶段性审计成果报告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周雪娇)、项目财务主审(冯晋)

320国道**凤鸣至大麻段改建工程跟踪审计

****运输局

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3月2日;合同投资额:37.4702亿元;从事交通工程(公路)跟踪审计(包含工程审计工作内容、财务审计工作内容)

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初步设计批复、阶段性审计成果报告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周雪娇)、项目财务主审(冯晋)

524国道**王江泾至新塍公路工程跟踪审计

**市**区交通****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1月1日;合同投资额:54.04807亿元;从事交通工程(公路)跟踪审计(包含工程审计工作内容、财务审计工作内容)

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初步设计批复、阶段性审计成果报告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周雪娇)、项目财务主审(冯晋)

****机场进场道路工程(二期)跟踪审计第 GZSJ01 标段

******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7月6日;合同投资额:20.2900亿元;从事交通工程(公路)跟踪审计(包含工程审计工作内容、财务审计工作内容)

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初步设计批复、阶段性审计成果报告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周雪娇)、项目财务主审(冯晋)

S218**至**公路**方溪至**季宅段公路工程(**段)

缙******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2月22日;合同投资额:10.5200亿元;从事交通工程(公路)跟踪审计(包含工程审计工作内容、财务审计工作内容)

合同协议书、跟踪审计意见单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周雪娇)、项目财务主审(冯晋)

104国道****钱清至柯岩段改建工程跟踪审计

**市柯****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7月;合同投资额:19.9672亿元;从事交通工程(公路)跟踪审计(包含工程审计工作内容、财务审计工作内容)

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批复、阶段性审计成果报告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周雪娇)

**至**高速公路**段项目

**交投****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7月25日;合同投资额:69.9308亿元;从事交通工程(公路)跟踪审计(包含工程审计工作内容、财务审计工作内容)

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批复、阶段性审计成果报告

被否决投标人情况:

投标人名称

否决投标原因

******公司

投标文件投标函中的服务期与招标文件中要求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3.2项(8)目规定作否投标处理。

公示时间: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0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运输局:0578-****603,**县公管办:0578-****004。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二〇二五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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