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瑶脉山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广西-来宾-金秀瑶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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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标 题:****关于瑶脉山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5〕19号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2日
****关于瑶脉山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5-02-12 14:00

**金秀瑶****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瑶脉山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性质属**,项目代码:****,建设地点位于**壮族自治区**市金秀瑶****林场长滩坳,地理坐标为东经110°12′41.653″北纬24°10′14.896″。项目用地面积7276.8㎡,建筑面积4022.6㎡,建设****旅馆、餐厅等以及其他景观和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1.5%。

项目用地为商业住宅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认真落实以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应采用商品混凝土,禁止在现场搅拌,定时洒水降尘、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减速慢行、冲洗车轮,对施工场地进行清扫,扬尘及运输车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建筑垃圾和材料采取规范堆放、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建筑垃圾采取及时清运措施;坑道内积水、灌浆废水、混凝土养护排水应设置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简易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或清洗车辆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旱地农肥;施工设备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应尽量统一布置在远离场界的地方,对移动的噪声源推土机、挖掘机等应安装高效消声器,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施工期间各类建筑垃圾部分可利用材料的回收利用,对于不能回收再利用的建筑垃圾用作低洼处回填,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应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车辆尾气及食堂油烟废气,车辆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项目食堂采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

(三)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餐厅废水及生活污水,项目废水经隔油沉淀池+****设备处理后用于项目西面杉木林地施肥。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餐厨废物、隔油池沉淀废油、污****公司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并及时清运,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水泵、汽车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低转速、质量好的风机,出口安装消声器,水泵安装时须设计安装隔振系统,隔振系统包括隔振台座和隔振器,隔振器可采用预应力阻尼弹簧减振器;为减少水泵振动通过进出水管或弯管传出,在水泵进出管及弯管处连接软性接管。车辆进入场区后进行有效疏导,场区内、途径居民点等敏感建筑时禁鸣喇叭,控制车速。

(六)项目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时,你单位应当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到管理要求。

四、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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