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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外委外协(2025)9号重机厂出口产品连杆木包装箱制作及包装工序外委询价(急件)
| 询价单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 采购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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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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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截至时间 |
2025-03-06 10:30: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5-03-06 10:30:00 |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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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制包装箱 |
连杆规格:2445mm×1200mm×216mm 图号068.****.001 一只木箱装1件连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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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只 |
2025-03-07 00:00:00 |
附图零件尺寸图 |
询单要求
一、交货地址:****市**区昆钢****-重机厂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1.货到交货地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结算,甲方在六个月及以内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货款;
2.交货地点:**省**市经开区拓翔路158号****重机厂;
3.工作验收标准:以甲方现场验收合格为准;
4.质量、技术及工期要求:(1)出口木箱必须满足商检局对出口木材熏蒸要求,木制包装箱上必须印有相关商检局认证的IPPC标示。
(2)由于货物运输周转环节较多,必须保证木制包装箱牢固可靠,在交付到客户前如箱子损坏导致零件受损,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工期延误:除人力等不可抗拒因素外,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累计计算,该部分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逾期交货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质量达不到验收合格标准:由乙方在甲方要求时限下返工至合格,返工所发生人工费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按要求及时返工,甲方有权外委,费用从乙方合同总价款中扣除,并按最终乙方合同总价款的5%扣罚,由乙方承担。
5.费用承担:包干价,含材料、制作费、木制包装处理费、木箱到包装现场运费、工伤保险费等费用,及质量、安全、综合治理的不可预见费;
四、技术条款:
1.严格按甲方提供的零件图及技术要求定制木箱,满足使用要求。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