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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05
******局:
《 关于划拨****迁建项目二期用地有关事宜的请示》(银自然资发〔2025〕31号)收悉。根据原国土**部《划拨用地目录》(国土**部令第9号),****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区文萃北街以东、**路以南76972.14平方米(约合115.46亩)国有建设****教育局,用于****迁建项目二期建设,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相关指标为:容积率≤1.0(综合指标),建筑密度≤30%(综合指标),绿地率≥35%(综合指标)。该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二、****教育局依照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