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规划局 | 生成日期: | 2022-11-04 |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专项规划】《**县供热专项规划(2022—2035年)》规划草案公告
一、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10月修订);
《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9号(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办公厅2013年9月12日;
《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
《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计基础〔2000〕126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关于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发改能源〔2014〕506号);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4〕6号 ;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
《关于促进我国煤电有序发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565号;
《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 617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855号;
《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发改能源〔2017〕1404号文;
《**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
《**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省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鄂环发〔2016〕27号;
《**省2019年度生态环境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鄂环办〔2019〕18号;
《**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2018修改》;
《****开发区总体规划(2014-2030)》(2021修改);
《**县李市镇镇域规划(2018-2030)一新港区规划》;
《**县**镇镇域规划(2017-2030)》;
各乡镇(街道)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
其他相关规划。
2.遵循的主要标准和规范
《城市供热规划技术要求》,建设部、国家计委;
《城市供热规划内容深度》,建设部、国家计委;
《城市供热规划规范》GB/T51074-2015;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
《供热项目规范》GBS5010-2021;
《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计基础[2001]26;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标准》CJJ/T34-2022;
《城镇供热直埋蒸汽管道技术规程》CJJ/T104-2014;
《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技术规程》CJJ/T81-201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燃气冷热电三联供工程技术规程》CJJ145-2010;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区域供冷供热系统技术规程》T/CECS666-202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二、基本情况
1. 规划范围
县**、经济开发区、**镇及新港区。
2. 规划期限
近期2022—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3.规划内容
经过规划范围内用热现状调查,通过近、远期集中供热负荷预测,结合规划范围和负荷分布,对热源形式、供热介质、供热方式,以及热网布局等做出合理规划,确定管路走向,进行管路水力计算,确定管径、敷设方式、热补偿方式。同时,根据管网运行需要,对环境保护及经济效益等进行分析,提出热网监控管理系统框架方案、规划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
4.总体集中供热供冷方案
****开发区近期规划以**燃煤锅炉房满足热用户的发展需求;远期规划以改造后的**光大生****电站作为热源,近期**的燃煤锅炉房作为过渡热源或调峰热源,以清洁煤为燃料。
5.热媒选择
规划集中供热区域供热介质为蒸汽,只供应蒸汽管网沿线采暖、制冷热负荷,采暖、制冷热负荷可通过在管网末端建设换热站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