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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高速公路**段特许经营者第1标段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 项目名称 |
**至**高速公路**段特许经营者第1标段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地址 |
**区药都路1289号 |
| 招标联系人 |
邵辉 |
联系方式 |
139****1115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市高新区天达路71****学园B座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张家利 |
联系方式 |
0551-****9269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至**高速公路**段特许经营者(项目编号:BZSJ2025GC508)招标有关内容澄清修改如下: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前附表备注中第1条内容修改为“1.各类评审所需的资格、业绩合同等各类材料,投标文件中均须提供证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对其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并因此在评审中获利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相关部门”。 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2025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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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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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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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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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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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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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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