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目录: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需求描述:要求供应商提交成果为《“法治﹒民宗**”应用开发方案》 | 200,000.00 元 | 1(项) | 200,000.00 元 |
上传电子响应文件pdf版。
1.验收单位:****组织。
2.验收标准:****发展局****网信办、市委机要局、市财政局组织开展的项目联合评审。如验收达不到相关规定要求的,成交供应商不仅无权要求支付后续款项,而且成交供应商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则视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以上对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赔偿。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执行完毕之日准备好全套验收资料,因成交供应商递交不全或不及时对验收工作造成的影响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3.若有需要,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审计。
(一)本次采购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差旅费、通讯费、交通费、调研费、会务费、印刷费、必要的装备购置费、税费及准备工作费用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任何费用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暂定金额,实际付款金额将依据******管理局、****市委****委员会办公室、****委员会机要局、****财政局四部门联合评审批复的设计费为准。若暂定合同金额高于批复金额,实际付款金额按批复金额执行;若暂定合同金额低于批复金额,则按暂定合同金额支付。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法治﹒民宗**”应用开发方案》通过******管理局等部门联合评审,且财政资金批复经费到位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一次性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