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五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58号)、《****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农场培育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4〕422号)等文件要求,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部分业主因自身资金不足或实施能力不够等原因,放弃实施本项目。我单位于2025年1月7日在政府门口网站发布遴选公告,经业主申报、乡镇推荐、县农业农村局审定通过,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资金经营主体能****农场)业主(替补)遴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财政资金经营主体能****农场)
二、主管单位:****
三、遴选结果:共遴选出业主3家,分别为:****、**县云****农场、**县**镇****农场。
公示期:3个工作日,即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7日,凡对2024年中央财政资金经营主体能****农场)遴选结果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电话)形式向****反映。
联系人:****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517
****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