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时间:2025-03-0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关 键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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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25年职业培训需求信息.docx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
**市2025年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含就业技能培训项目、创业培训项目、劳务品牌培训项目)。
(二)培训类别及任务数
符合****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委员会《关于做好过渡期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德人社发〔2022〕186号),****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公布的通知》(德人社发〔2024〕47号),****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在全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德人社办〔2019〕364号)规定的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不含项目制培训),具体任务指导数如下:
1.企业职工技能培训500人;
2.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1900人;
3.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30人;
5.创业培训210人。
(三)职业(工种)范围
****社会保障局《关于更新公布全市职业培训承训机构目录的公告》(德人社发〔2024〕168号)规定的承训机构所具备的培训工种。(可参考**市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2025年),未在目录内但已明确需求群体和生源的工种也可申报)
(四)项目完成时间
2025年12月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以具体审定完成时限为准),如有延期则以****通知为准。
(五)项目实施标准
按照符合****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委员会《关于做好过渡期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德人社发〔2022〕186号),****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公布的通知》(德人社发〔2024〕47号),****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在全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德人社办〔2019〕364****财政局、****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德市财规〔2019〕3 号)规定的相关标准实施(期间如遇政策调整则按最新政策实施)。
1.培训时间:严格按照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培训****促进中心审定为准。
2.培训要求:对城乡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劳动者开展的就业技能培训,以国家颁布的职业标准和要求组织实施,应突出实际操作技能训练,适当增加党建基本知识、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求职技巧、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职业道德与工匠精神、消防安全与食品安全、反恐防暴、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理论课程。班级人数、开班计划等事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培训结业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二、项目组织机构
****
地址:****中心B区一楼
邮政编码:618000
联系电话:0838-****503
电子邮箱:****@qq.com
联 系 人:王老师、尚老师
三、培训对象
脱贫家庭子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农民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我市企业参保职工;****大学生。
四、培训内容及要求
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相应职业(工种)的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进行培训;使用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教学场地规范、安全,符合要求;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培训计划、大纲开展理论和实操等教学活动。
五、参评机构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承训机构,符合本次评比要求的可自愿按照人社部门批准的职业(工种)和等级报名参评,可以同时报名多个竞争评比职业(工种)。
六、竞争评比方式
公开竞争评比。
七、竞争评比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3月5日):发布**市2025年职业培训项目竞争评比公告;
(二)报名和初审(3月5日—3月16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中心对培训机构提交的参评申请书及资质进行初审;
(三)参评(3月17日—28日):符合条件的培训****促进中心递交竞争评比书等相关材料,逾期不受理;
(四)评比(4月3日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代表、项目****委员会,负责组织竞争评比工作,****纪委****纪检组****纪委对评比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评比按照《**市2025年职业培训竞争评比评估细则》进行综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委员会根据培训任务及评分结果综合确定培训机构、培训工种及数量,其中平均分未达到合格线(70分)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五)公示(4月7日前):****政府信息公**台公示公告栏(https://www.****.cn/info/iList.jsp?tm_id=1553公示公告)对竞争评比结果进行公示;
(六)签订协议(4月21日前):公示无异议后,****中心与拟定培训机构签订《**市2025年市职业培训协议书》。
八、培训补贴资金来源、标准及拨付方式
(一)资金来源: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资金、就业创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
(二)补贴标准:按照****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委员会《关于做好过渡期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德人社发〔2022〕186号)、****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在全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德人社办〔2019〕364****财政局、****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德市财规〔2019〕3号)等规定的培训补贴标准执行(期间如遇政策调整则按最新政策实施)。
(三)拨付方式:承训机构应与参训人员签订代为申请培训补贴协议,由培训机构代****促进中心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培训机构应在学员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促进中心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或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九、其他事项
(一)拟定培训机构须按规定****促进中心签订《**市2025年职业培训协议书》,明确任务与职责;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签订协议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既定培训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市2025年职业培训协议书》的要求组织培训,确保培训数量、质量和效果。
(三)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附件:1.**市2025年职业培训竞争评比报名申请书
2.**市2025年职业培训项目竞争评比书有关要求
3.**市2025年职业培训竞争评比评估细则
4.**市2025年职业培训协议书
5.**市职业培训竞争评比申请表
****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