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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017) 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现将****生物质颗粒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生物质颗粒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南屏镇南岛河村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3月5日—2025年4月2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181****895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