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
三、项目名称
**县板庙村樊家山危险体排险残渣可利用物劳务加工项目第2次招标
四、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人名称:****
中标人地址:**县黄粮镇黄粮坪村一组
中标价:石子、瓜米加工价16.70元/吨;机制砂加工价为18.30元/吨。
| 服务类 |
| 名称:**县板庙村樊家山危险体排险残渣可利用物劳务加工项目第2次招标 服务要求:****公司利用移动式破碎设备对危险体排险残渣可利用物进行加工,其中石子、瓜米加工量约为8.5万吨;机制砂加工量约为6.8万吨,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加工劳务服务结束。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孔祥琼、万芳、陈万琴、杨本菊、黄涛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年03月04日
2、评审地点:****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主场)及**市民之家三楼评标室(客场)
3、供应商最终得分情况排序表:
| 供应商名称 | 排名 | 得分 |
| **** | 1 | 88.77 |
| ******公司 | 2 | 81.24 |
| ****公司 | 3 | 62.80 |
| **县****公司 | 4 | 62.01 |
| 兴****公司 | 5 | 52.63 |
| ****商贸有限公司 | 6 | 49.23 |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标准及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2、收费金额:2.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2.信息发布媒体:****交易中心网
3.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58****9342、招标人电话159****9123
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古夫镇昭君路创业孵化园11楼
联系方式:159****912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东站二路6号“三峡(**)大数据产业园”C3-3一层
联系方式:158****93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磊
电 话:158****9342